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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92/2018-0012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卫生计生委
成文日期 2018-1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卫发〔2018〕21号 有效性 有效
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温州市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8 12:31:23 浏览次数: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字号:[ ]

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民政卫生和计生局,温医附属一、二院、口腔医院、眼视光医院,市直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温州市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2月9日

温州市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目    录


 

一、规划背景

(一)现实基础

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城乡卫生状况显著改善

(二)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整体原则

坚持系统整合原则

坚持超前规划和注重实际原则

坚持继承和创新并举原则

坚持专业指导和大卫生防控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主要指标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统筹规划公共卫生资源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3、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岗位设置管理

4、积极引进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

5、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6、加强基层公共卫生网络建设

(二)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实施健康全程管理   

2、强化健康促进与教育

3、加强居民安全保障与教育工作

4、加强血液管理与安全

5、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平台建设

(三)完善重大疾病联防联控机制

1、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2、加强医防整合

3、实施慢性病综合干预项目

4、依法开展精神卫生工作

5、推进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

(四)提升妇幼保健与人口健康服务能力

1、推进妇幼保健与人口健康服务资源整合  

2、提供优质妇幼健康服务

3、实施健康儿童计划   

4、实施出生缺陷精准干预项目

5、实施安全避孕综合示范项目

(五)健全监督执法与监测评估体系

1、加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

2、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估

3、完善传染病监测控制体系

4、推进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工作

5、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及风险评估

(六)推进爱国卫生与健康环境管理

1、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2、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3、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4、巩固成果与深入创建并进

5、创造安全健康生产环境

(七)坚持示范引领与改革创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二)制定规划,加大投入

(三)科学评估,强化考核

(四)舆论引导,全民参与


 

温州市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加快我市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全面实施健康温州战略,根据《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省、市相关规划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实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共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2015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80.63岁,婴儿死亡率从2012年2.81‰降至2015年2.66‰,5岁儿童死亡率从2012年3.85‰降至2015年3.62‰,孕产妇死亡率从2012年9.10/10万降至2015年4.07/10万。

—— 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全面加强,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序推进。各级财政对公共卫生投入逐年增加,2015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从人均25元提高到40元。

2005年,温州市公共卫生大楼竣工投用,总面积2.4万平方米。“十二五”以来,温州市急救中心迁扩建工程、温州市应急医疗后勤保障基地、温州市中心血站(瓯江口院区)相继投用。各县(市、区)相继新建、扩建和改建公共卫生中心大楼。

“十二五”期间,全市传染病疫情总体维持较低水平。2015年,全市法定传染病总报告发病率401.9/10万,提前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预防接种门诊254家,规划率达 100 %,免疫规范疫苗接种率维持在95%以上,积极落实国家对艾滋病“四免一关怀”等政策措施,推进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创建国家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1个,艾滋病疫情持续控制在较低流行水平。全面推行疾控机构规范管理和医疗机构随访管理的结核病防治模式,建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11个,11个县(市、区)全部达到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标准。加强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实施迁扩建工程,温州康宁医院集团规模不断扩大并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出生婴儿营养不良患病率低于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覆盖率达100%。全市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覆盖率达99.05%,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达到每千人口 1件。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采血从2012年81476人次增加至2015年87648人次,增幅达7.58%,成为浙南地区血液核酸常规检测中心,我市连续10年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

—— 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市、县两级政府均成立由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组成的公共卫生管理机构,构建了由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机构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组成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了市、县两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初步形成了以疾控机构为主、相关部门技术机构为辅、哨点医院共同参与的,覆盖市、县两级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和全市四级精神卫生管理网络。

——城乡卫生状况显著改善。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年市本级创成国家卫生城市,7个县(市)实现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全覆盖,创成省级卫生区3个、省级卫生镇(街道)40个、市级卫生镇(街道)48个,占56.5%。创成省健康促进学校224家、省健康促进医院18家。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6.4%,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2.45%。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和居民健康素养明显改善,城乡居民健康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分别达89.3%和84.7%。

(二)面临挑战和机遇

当前,公共卫生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给人民群众健康带来多重影响,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疾病谱变化、流动人口变动,以及自然生态环境变化与生产生活方式改变,食品与饮用水安全、职业危害和雾霾对健康的影响日益突出。重大传染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新发传染病和传统传染病潜在威胁不容忽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心理疾病和伤害等对人民群众健康威胁和疾病负担日益加大,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也对公共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妇女、儿童、生殖健康等医疗保健服务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公共卫生面临明显的发展差异,这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给公共卫生事业带来诸多挑战,各级政府将承担更大责任。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完善国家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并提出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康中国战略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新机遇。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以推进健康温州和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为引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基层为重,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确立公共卫生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立优质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决战全面小康,精准对接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康需求,全方位全周期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温州打造“铁三角”、构建五大发展生态、建设国际时尚智城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整体原则。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整体,卫生和健康事业发展是其中一部分。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健康发展纲要,坚持上下一致、整体协调、全面推进。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相适应,要与整体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相统一。

——坚持系统整合原则。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处理好医与防的整合、政府与市场、公平与效率、产业与事业以及医疗、医保、医药的“三医联动”五个关系。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实行管办分开,政事分开,营利与非营利分开。大力发展基层公共卫生,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立体型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坚持继承和创新并举原则。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过程中已积累许多优良传统和经验,要不断总结,加以提高与推广。同时,对当前公共卫生短板问题要采取解决的对策与措施,以适应新形势,满足新要求,提升疾病防控实力向更高目标迈进。

——坚持专业指导和大卫生防控原则。“十三五”期间,公共卫生仍然面临严峻挑战,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指挥引领,各级专业防控机构技术指导,全社会广泛动员参与,形成群慧群防群控的疾病控制和健康保护体系。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或更长时间,建立与《健康中国2030年规划纲要》相适应,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相匹配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运行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队伍建设、疾病预防和控制能力、卫生和计生综合执法能力和依法科学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监督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服务的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平衡,为加快推进健康温州建设,为决战全面小康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主要指标

 

“十三五”时期公共卫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居民健康水平

1

居民人均期望寿命

81.5岁

2

孕产妇死亡率

9.5/10万以下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8.5‰以下

4

婴儿死亡率

6.8‰以下

资源配置

5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0.83人/千人

6

每千人乡镇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人员数

0.29人/千人

服务绩效

7

浙南区域卫生应急综合保障基地

1个

8

市、县(市、区)卫生应急标准化建设率

100%

9

脊灰、麻风、丝虫病和碘缺乏病消除状态

维持

10

疟疾消除状态

维持

11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80%

12

高血压和糖尿病社区规范管理率

75%

13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

80%

14

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

1件/千人

15

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

100%

公众

健康

支持

性环

16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96%

17

以乡镇为单位的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率

85%以上

18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4%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为实现《温州市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落实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任务: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统筹规划公共卫生资源。建立健全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管理、健康环境改善、精神卫生、食品安全、职业危害、应急救治、采供血、健康教育、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快建设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医疗机构为骨干,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技术补充的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公共卫生与健康工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职能,强化责任落实,明确部门执行主体,确保公共卫生规划兑现与实施。

加快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依据中编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省编办有关文件要求,配备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人员编制数。充实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标准和监测评估人才队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人员力量,推进基层医师加注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培训和临床医师转岗培训。市疾控中心要建成辐射浙南闽北和赣东的全省一流、全国领先的市级疾控中心,并积极创造条件,联合温州医科大学筹建温州预防医学研究院。各县(市、区)要精准谋划、精心提炼区域公共卫生特色亮点工作,积极打造省内免疫预防规范化工作、公共卫生应急工作、急性传染病监测工作、艾滋病综合防治、慢性病防治、卫生理化检验学科等品牌示范项目。

3、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岗位设置管理。市、县两级疾控、妇幼健康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岗位和职责,县级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要增加中、高级卫技职数设置,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激励机制,推行绩效薪酬制,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积极引进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拓宽渠道,积极引进优秀卫生技术人才。重点培养基层业务管理复合型公共卫生骨干,提升队伍整体水平。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应急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等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增强医防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医防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

5、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在新发、突发和输入性传染病、重大传染病、慢性病、食品安全、健康环境等方面开展应用科学研究和公共卫生政策策略研究。提升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防治的实用技术集成创新能力,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建设,加大公共卫生工作中关键技术、瓶颈问题和短板薄弱环节的攻关,争创全省领先水平。

6、加强基层公共卫生网络建设。以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目标,保障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合理配置,确保每个建制乡镇都有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或每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辖区居民提供全生命全周期健康管理。转变服务模式,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运行机制,增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专栏一   公共卫生人员和机构配置计划

推进公共卫生人员和机构合理配置。到2020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编制数基本到位,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以上,市、县卫生计生监督人员设置按0.6-1/万人口配备,乡镇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数按0.29/千人配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员编制按浙江省编办、财政厅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精神,按1.75人/万人标准逐步配备到位,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组合。市、县两级应各设置1所政府举办独立建制的标准化、规范化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服务人口30万人以上的县(市)设立妇幼保健院。院前急救每车单元配备驾驶员、医护人员、担架工3-4人。增加采供血机构人员编制,按卫生部颁布的《血站基本标准》,年采供血2-4万人应配备工作人员120-200人的要求逐步配置到位。

专栏二   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乡镇(街道)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共卫生医师,每万常住人口中配置最低不少于3名,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公共卫生人员。80%的城镇卫生院配备1名以上全科医师。全市建成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200家,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700家,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数量、质量和效果上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与个体之间存在的差距,到2020年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1、实施健康全程管理。加快建立起“预防——干预——诊治”的健康全程管理模式,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为重点,探索健康教育——筛查——健康管理——干预——治疗——转诊——危重抢救的连续性预防保健医疗救治的服务链。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协调作用,实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精神卫生等机构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城乡居民健康全程管理的分工协作和资源共享。加大对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保障力度。强化妇幼保健、老年人保健、流动人口服务,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共享水平。

2、强化健康促进与教育。积极倡导“没有全面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思想, 树立“大健康”理念,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强健康促进和教育,出台有利于健康的政策,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环境,提高群众健康知识水平和技能。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继续组织开展“健康中国行”系列活动。加强重点公共场所的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无烟单位等健康单位创建活动。利用“互联网+”健康教育模式,开发新媒体健康知识传播平台,加大新闻媒体无偿开展健康教育公益宣传力度。推进健康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文化礼堂。加强青少年和职工体育工作,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控烟履约,推进无烟环境建设,稳步推进地方公共场所控烟立法和执法工作。加强健康素养监测技术、干预策略研究和效果评估,建立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系统。

3、加强居民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医疗急救、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紧急医疗救援和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浙南综合卫生应急保障基地建设,随时调控、充分保障卫生应急物资供应。以市、县为单位,以本辖区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为重点,突出卫生应急队伍和急救站点建设,初步形成海、陆、空立体化的卫生应急网络,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疗救援能力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到2020年,公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40%,完善区域卫生应急体系和预警、监测、急救、报告信息网络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与应急信息系统建设,提高预案的适用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建立跨部门应急联控机制,加强演练和评估,形成覆盖全市、上下联动,集信息收集、指挥调度、综合协调、现场处置为一体的卫生应急平台,提升卫生应急的整体性、协调性和机动性。

4、加强血液管理与安全。进一步加强血站机构硬件建设和人才培养,增加人员编制和专项经费投入,不断提升业务和管理能力,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势的血液管理工作队伍。进一步推进全市采供血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大力弘扬无偿献血的社会正气,努力提高全血和单采血小板的募集数量,保障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与安全。

5、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技术,结合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构建“互联网+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制定和完善公共卫生监测数据采集规范、系统功能规范、数据交换规范,制定医疗机构数据采集标准,实现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达到医疗机构传染病、慢性病报告信息的自动采集和实时报送的目标,提高信息管理效率。

专栏三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

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到2020年,高血压和糖尿病社区规范管理率达75%以上;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加强健康教育,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达90%以上;成人平均吸烟率<25%;健康促进学校、促进医院>70%。

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保持95%以上,力争疫苗针对疾病维持较低发病水平;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态化查漏补种措施;加强外来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实施脊髓灰质炎防治新策略,实行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和二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bopv)替代三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专栏四   “互联网+”公共卫生平台建设

围绕“智慧健康”目标,完善各级平台应用功能,开展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应用等级评价,市级平台上接省级平台并下联辖区80%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体系互联互通。以全员人口信息库、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核心,全面推进覆盖公共卫生、医疗诊治、医疗保健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大数据应用体系。

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拓展传染病动态监测,健康危险因素监测管理系统;完善慢性病管理、免疫接种信息系统功能;新建结核病登记管理、营养监测与评价、学校卫生信息、健康教育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和口腔窝沟封闭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平台对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血液管理、妇幼保健信息建设。

 

专栏五   采供血服务体系

健全采供血服务体系,实现县级采供血服务机构全覆盖,血液核酸检测达100%,基本普及血液滤白、病毒灭活技术,血液综合利用率达40%。推广自体输血,三级医院达20%,二级医院达15%。筹建市中心血站科普空间信息智能化项目,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理念,传播健康生活方式,千人献血率达10%以上。

 

专栏六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

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区域卫生应急综合保障基地建设。以市、县辖区内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为重点,以急救中心(站)为主体,与急救网络医院组成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属地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医院专科等情况,指定急救网络医院,并将急救网络医院向社会公告。全市共建设83个标准化院前急救站(点)。市级救护车配置达到1辆/5万人。

(三)完善重大疾病联防联控机制

实施慢性病综合干预项目。根据国家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要求,以2015年为基数,因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2020年下降10%,2025年下降20%。

1、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卫生计生、公安、教育、农业、交通、质检、旅游、宗教等有关部门合作与在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中的职能作用。建立各级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艾滋病、癌症、结核病、病毒性肝炎和严重精神障碍等重大疾病

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交换机制,做好公

共卫生管理服务工作。

2、加强医防整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信息管理、早期干预、监测评估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分类指导、培训和考核。各级各类医院负责重大疾病诊疗,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健康管理、随访服务和健康教育,完善职责清晰且衔接有序的“医防整合”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完善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

3、实施慢性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死因、慢性病与营养、学生营养状况、人群健康状况等监测项目,实施癌症早诊早治、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干预、慢性呼吸道疾病防治项目、老年痴呆症早期防治项目、糖尿病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健康家庭建设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活动和项目。在条件成熟时,依托现有资源,建设癌症中心和心血管病中心。建立市、县慢性病信息监测报告机制,实现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和危险因素信息实时更新。到2020年,以县(市、区)为单位掌控辖区内慢性病基本状况、影响人数和疾病负担,实现全市省级慢性病防治综合示范区全覆盖,高血压和糖尿病社区规范管理率达75%以上,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达65%,糖尿病控制率达6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0%以上。

4、依法开展精神卫生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重视抑郁症等心境障碍防治,引导公众科学对待焦虑障碍,切实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登记报告、救治救助、社区治疗管理和康复指导等管理服务,提高报告率、治疗率。关注老年痴呆症防治。加强酒精滥用和酒精依赖的科普知识宣传,倡导限制饮酒等健康生活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及《浙江省戒毒条例》,继续推进自愿医疗戒毒和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到2020年,自愿医疗戒毒和物质依赖戒除病床增设至100张,全市药物维持治疗维持率达到80%。

5、推进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面落实以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霍乱、流感和手足口病等为重点的新发和输入性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密切关注全球传染病动态,积极防控登革热、疟疾、中东呼吸综合征、埃博拉出血热和寨卡病毒等传染病,继续狠抓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加强部门协调,开展重点场所、重点人群艾滋病防治工作,完善艾滋病疫情会商机制,搭建青少年艾滋病防治教育平台,每个县(市、区)建设一个“青爱工程基地”,温州市传染病院要建成艾滋病确认实验室,开展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各县(市、区)艾滋病检测人次数占当地常住人口数16%以上。

加强对医院和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指导,开展规范化定点结核病门诊创建,全市所有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要建成规范化定点结核门诊,继续做好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力争报告发病率平稳下降,成为肺结核疫情低流行市域。

专栏七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项目

实施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开展农村(乳腺癌、宫颈癌、大肠癌、上消化道癌)癌症早诊早治,城市(肺癌、肝癌、上消化道癌、乳腺癌、大肠癌)癌症早诊早治,推动扩大项目范围达10%。

实施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健全全市肿瘤登记系统,掌握全市恶性肿瘤地区分布和人群分布特征及危险因素,开展恶性肿瘤经济学研究。

实施癌症患者康复项目。建立癌症患者自我管理组织,普及癌症防治知识,提高癌症患者生活质量,5年生存率达35%以上。结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按照大病保险制度的规定,对恶性肿瘤患者予以更多保障。

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项目。全面掌握全市脑卒中发病情况及危险因素,探索预防脑卒中的适宜技术。

实施心血管疾病筛查干预项目。全面掌握全市心血管疾病发病情况及危险因素,提高居民心血管防治知识,逐步建立健全自我管理组织,研究推广心血管防治基层适宜技术。加强医防整合,遏制心血管疾病快速增长趋势,冠心病急性事件报告发病率增长趋势趋缓。

大力推进“三减三健”(即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行动,全面推行35岁以上人群测血压制度,将血脂管理纳入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现血脂、血压、血糖“三高共管”,降低心脑血管发病率,将肺功能检查等项目纳入40岁以上人群的常规体检内容。

 

专栏八   精神卫生管理服务项目

加强疑似患者早期诊断工作,开展疑似患者筛查,及时复核诊断,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达4‰以上。

提供社区管理服务。所有乡镇(街道)健全社区管理治疗(关爱帮扶)小组,实行患者个案管理,提供分级随访、规范治疗、双向转诊、康复指导等服务,在册患者管理率保持在80%以上。

提升临床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市第七人民医院、温州康宁医院精神卫生学科建设。加强县级专业机构建设。全市精神科核定床位按照每万人口2.8张、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每10万人不低于3.8名标准,逐步配置到位。综合性医院普遍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

 

专栏九  重点传染病防治项目

2015年重大传染病发病率前五位分别是肺结核、梅毒、乙肝、淋病和猩红热。死亡率前四位分别是艾滋病、肺结核、人感染H7N9、肾综合症出血热。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95%以上。

实施禽流感防治项目。建成人感染禽流感为主的人畜共患疾病监测防控体制,及时开展流行趋势研判和防控策略调整,探索开展呼吸道病原谱监测,持续推进全市人禽流感职业暴露人群和外环境的规范化监测;鼠疫、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现场规范处理率达95%以上。

实施艾滋病防治项目。推进艾滋病定点医院诊治工作,扩大免费抗病毒治疗覆盖面,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患者纳入抗病毒治疗率达90%以上,提高救助质量和水平。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病人病死率,实施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全面开展高等院校预防艾滋病的健康教育,开展青少年和老年人群生殖健康服务。开展男男同性性行为等高危人群干预。

继续实施自愿医疗戒毒与药物维持治疗免费服药工作,加强对全市美沙酮门诊部(点)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医疗戒毒治愈率、好转率达90%以上。     

实施结核病防治项目。进一步完善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服务体系,全面推进耐多药肺结核诊治工作,继续完善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公共卫生专项补助等各项制度间的政策衔接。结核病发病率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20%。

实施病毒性肝炎防治项目。加强病毒性肝炎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大众人群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水平。儿童甲型肝炎、乙型肝炎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0%;新生儿乙型肝炎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0%。

积极防控登革热、疟疾、霍乱、手足口病、中东呼吸综合征、埃博拉出血热和寨卡病毒等传染病。

 

专栏十   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

实施地方病防治项目。碘缺乏病——各县(市、区)开展碘营养监测,以县为单位的合格碘盐食用率保持在90%以上,尿碘中位数达到重点地方病消除指标,每年对重点县开展学生甲状腺肿大率和尿碘监测,重点对孕妇开展尿碘和甲状腺功能检测,相关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地氟病——对原地氟病重点县进行水源、病情和改水设施运行情况调查。

(四)提升妇幼保健与人口健康服务能力

推进妇女儿童保健和人口健康服务。加强对妇科常见病防治知识宣传,提供优质妇科常见病防治服务,做好早诊早治工作。实施出生人口素质提升工程,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强孕前、孕中、分娩、产后和儿童保健服务整合与扩展。落实计生免费技术服务,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推广自然避孕方法,加强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

1、推进妇幼保健和人口健康服务资源整合。依托市妇幼保健所和市计生宣传(技术)指导站,加强对全市妇幼保健、人口健康和计生技术指导力度,推进妇幼保健和计生技术服务资源整合,提升妇幼保健技术服务水平,保障母婴安康,构建合理有序的孕产妇、儿童健康分级服务及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建册、各级医疗机构共同承担产前检查的新型工作模式。

2、提供优质妇幼健康服务。加大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妇幼经费投入。积极创造条件做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医保基金要将基本生育服务项目纳入报销范围,统筹资源配置。推进国家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城乡居民目标人群全覆盖。完善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预防基本服务,加强对产前产后抑郁症的防治,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治疗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注重优生、优育、优教知识传播,目标人群“三优”知识普及率达80%以上。加快辖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健全快速、高效的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

3、实施健康儿童计划。积极应对国家人口新政,加快公共服务资源有效配置。落实对妇幼保健机构基础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投入,提高基层产科新生儿抢救能力。加快辖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形成快速、高效危重新生儿转诊会诊网络,有效解决“一床难求”等问题。加快产科医师、助产士及儿科医师人才培养培训,优先解决少儿看病就医成本偏高问题。

4、实施出生缺陷精准干预项目。完善市级产前诊断和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干预体系建设,力争每个县有一所产前筛查中心。针对严重、多发、致残、致畸的重大出生缺陷疾病,力争实现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目标人群全覆盖。

5、实施安全避孕综合示范项目。全面推行避孕方法自主知情选择,全方位开展避孕节育服务、PAC项目服务,推进自然避孕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加强对青少年及未婚人群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的指导,做好产后和流产后避孕服务。建立健全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网络。

专栏十一    妇女儿童健康促进项目

实施母婴健康促进项目。加大妇幼健康服务资金保障,完善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儿童健康管理和计生技术服务,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到2020年,总和生育率上调到1.8左右,孕前优生检测率达90%,出生缺陷发生率力争控制在15‰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以下,免费计生服务覆盖率达100%,计生药具获得率达90%以上。       

巩固并深化优生“两免”检查、住院分娩补助、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新生儿疾病和听力筛查、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等母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儿童口腔健康普及,实施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全市儿童口腔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8%以上,刷牙率达85%以上,市属学校形成口腔健康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口腔健康检查覆盖率高于95%,小学二年级儿童窝沟封闭率高于90%,完好率高于90%,数据录入误差率低于5%。

 

专栏十二  统筹儿童、产科资源配置

应对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改善妇幼保健服务资源结构性短缺和儿科、产科医生严重不足,产科、儿科病床紧缺等矛盾。到2020年,按照每千人产科床位2.2张和产科医生0.9人的要求逐步配备到位。

 

专栏十三   基层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平台”建设项目

乡镇计生管理与妇幼保健服务协同推进,至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基本建立并发挥作用。整合全员人口系统与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建设人口健康和计生综合业务信息平台,全市乡镇(街道)计生统计管理、生育登记和审批办证、行政执法等基础性服务管理的网上办理率达100%。

(五 )健全监督执法与监测评估体系

加强全行业属地化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卫生计生一体化的监督执法。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标准和评价体系,强化对公共场所的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完善传染病监测控制体系。

1、加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建立全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绩效考核等管理措施,强化市与县联动、县际互动的工作模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市级阳光执法电子信息平台和在线监控、在线监测建设,实现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终结调查、合议、告知、处罚决定全过程网上流转,力争投诉举报处理率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100%。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饮用水和消毒产品监督力度,到“十三五”末,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覆盖率达100%、重点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0%以上、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覆盖面达90% 以上。加强卫生计生监督人才培养,完善专家库、首席监督员、紧缺人才和基层复合型执法能手的梯队管理,培养骨干卫生计生监督员100名,培养卫生计生高端人才10名。

2、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估。推进环境、职业、放射、营养和学校卫生管理职能转变,加强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价,进一步扩大空气污染(雾霾)对人体健康影响监测覆盖面,启动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学生健康影响因素和学生常见病监测等国家项目。以重点职业病及其危害因素的监测与风险评估、医用辐射防护监测评估等项目为抓手,加强职业人群健康教育,规范职业病报告管理。开展居民营养监测与营养改善工作,做好重点人群合理膳食指导。

3、完善传染病监测控制体系。健全传染病监测控制体系,落实传染病防控阵地,不断完善艾滋病防控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国家“四免一关怀”和“五扩大、六加强”政策措施,积极实施以“扩大宣传、扩大监测检测、扩大预防母婴传播、扩大综合干预、扩大抗病毒治疗”为核心的综合防控策略,加强男男同性性行为等高危、重点人群防控力度,提高防控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4、推进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工作。加强重点人群监测,巩固全市消除碘缺乏病的成果,协调维护地氟病村改水设施的运

行,加强监测掌控水氟等水质变化和儿童氟斑牙发展趋势,全面

消除饮水型氟中毒危害。

5、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及风险评估。联合农业、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每年开展春秋全市城乡统一灭鼠、灭蟑螂活动,健全监测网络,规范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

专栏十四  传染病监测项目

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到2020年,巩固1个国家级监测点的同时,建立2个市级病媒生物监测示范点,实现对蚊、蝇、蟑、鼠和蜱等病媒生物的监测。市级建成病媒生物实验室,配置病媒生物饲养、鉴定及抗药性实验所需的基本设施及器材。各县(市、区)配备病媒生物监测和防控专职人员,具备病媒生物监测及抗药性监测能力。

开展致病微生物监测。到2020年,建立16种致病微生物所致的传染病监测网络,建成10个以上省级监测点、3个以上国家监测点。实现对霍乱、鼠疫甲类传染病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乙类传染病以及流感、手足口病等丙类传染病监测体系的建设。

开展消毒质量监测。到2020年,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开展医疗机构、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的消毒质量检测能力,并达100%覆盖率。

开展哨点医院监测。到2020年,省、市确定的哨点医院开展监测,完善哨点医院监测网络,扩大哨点医院监测内容,提升哨点监测系统功效,推进监测体系科学化水平。提高哨点医院监测评估和管理科学性,持续推进哨点医院监测规范化建设,加大哨点医院监测结果分析、应用和转化,提高监测效果。

 

专栏十五 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估项目

开展雾霾监测。到2020年,建立市空气污染(雾霾)与人群健康监测点。

开展职业病监测评估项目。到2020年,市级实现重点行业主要职业病危害监测和危险评估全覆盖。开展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在永嘉等重点县开展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

开展居民营养监测项目。到2020年,建立市和30%县(市、区)营养监测体系,完善全市居民食物成份数据库,实施合理膳食分类指导和干预策略。开展学校卫生监测项目。健全市级学校卫生监测网络,培训学校卫生业务人员,在市级开展省级学校卫生监测,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当地学生健康监测,全市中小学校常见病督导覆盖率达90%,启动国家学生健康危险因素监测。

开展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健全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网络,提高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检测与风险评估能力,加强医用辐射场所监督检查,督促各医疗机构严格依法落实其辐射场所的安全责任。

 

专栏十六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全面推进市、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市级风险监测能力达标率95%以上,县级能力明显提升,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达到1件/千人。重点建设2-3家风险监测评估实验室,培育5家食源性疾病监测示范哨点医院。选择2-3个县(市、区)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

(六)推进爱国卫生与健康环境管理

改善城乡居民健康环境,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进一步加快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7个县域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成果,引导国家卫生城市向“健康城市”建设发展。

1、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快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实现户集、村收,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体系全面覆盖全市所有村庄,推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到2020年,市、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全部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50%以上城市(县城)具备两种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置能力。加强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生态消纳,防止直排和点面污染。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清理城乡卫生死角,加大对老旧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集镇所在地等重点地区的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农村保洁服务体系,实现城乡保洁管理全覆盖;加强铁路边、公路边、河边、山边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洁化、绿化、美化工作,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治理雾霾力度,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开展各类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爱国卫生月”和各类节假日爱国卫生工作,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扫、义务劳动等活动。

2、全面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将农村改厕与农村污水处

理、面源污染治理、环境整治相结合,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因地制宜,推广“三格式化粪池”、粪便污水集中处理、“四格式生态厕所”和沼气池等技术,实现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落实农村新建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粪便无害化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卫生厕所建、用、管并重的长效管理制度。到2020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6%以上,在校学生数100人以上农村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覆盖率达100%。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建立城乡饮用水安全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检测能力建设和质量控制,构建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逐步推进水质卫生监测信息公布,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3、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联合卫生计生、农业、公安、安监等成员部门,每年开展春秋季城乡统一灭鼠活动,倡导绿色防制理念,开展城镇室内外环境整治,清除卫生死角,落实以清除孳生地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控制“四害”密度和危害。加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建筑工地等重点行业和场所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完善防制设施,开展防制效果评估,提高防制效果与质量。加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单位监管和业务指导,规范市场服务行为。采取卫生监督、联合执法、专业检查、群众监督等多形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病媒生物密度超标或预防控制设施不合格的单位,推进部门、单位、社区防制措施落实。

4、巩固成果与深入创建并进。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创建,不断巩固成果,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有效破解城乡卫生管理难题。加强卫生创建技术指导和监管,严格评价标准,改进评价办法,加强监督管理,利用信息公开、群众满意率排名、约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等手段,加强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提高卫生创建质量和水平。按照“健康浙江”的战略部署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引导国家卫生城镇向健康城镇发展。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发展健康文化,以爱国卫生工作新成效加快“健康温州”建设进程。

5、创造安全生产环境。构建职业病防治、保障协作机制,健全突发事件联合行动、职业病危害事故预警、预测及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预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加强工艺改造转型升级,改善作业场所工作条件,从源头上预防控制职业危害。深入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动建设一批尘毒治理示范工程和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到2020年,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率达90%,主要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90%,职业健康体检达95%。

专栏十七  爱国卫生运动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加大卫生创建宣传力度,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部门合作,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进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到2020年,全市国家卫生县城全覆盖,国家卫生乡镇占乡镇总数的15%及以上目标。

推进农村改厕覆盖行动。依托“五水共治”、美丽乡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型城市化等工作,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农村户厕建设,将其列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确保农户卫生间污水纳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力争达10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6%以上。农村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农贸市场、乡镇政府等公共场所无害化公厕覆盖率达100%。落实城乡饮水安全推进行动。到2020年,以乡镇为单位的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率达85%以上。

推进病媒生物防制水平全达标。认真贯彻《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完善工作机制,发动群众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毒为辅的科学除“四害”活动,到2020年,力争各县(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四害“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C级及以上。

实施全民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健康教育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4%以上。

 

(七)坚持示范引领和改革创新

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新要求,认真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紧密联系温州实际,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编制出台《健康温州2030行动纲要》,真正把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融入所有政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市民健康。

各级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和全体公共卫生技术人员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以创建文明单位、树立品牌科室和开展职工争先创优等活动为主题,启动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核心的德育教育,开展以树典型、攀高峰为示范引领,提升内涵建设,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带动公共卫生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以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示范区、精神卫生综合试点、艾滋病综合示范区和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等示范建设为抓手,探索试点相关公共卫生政策创新,不断拓展深化公共卫生改革试点成果。

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双轮驱动,全面加强公共卫生事业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夯实公共卫生科技条件支持体系,鼓励多学科、多专业联合开发科技研究,积极探索“医防”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创新公共卫生策略、方式、模式,总结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循序渐进地推动公共卫生事业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加强政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能力,完善机构与职能设置,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打破各部门分工和利益间障碍,使全社会共同承担公共卫生责任,保障公共卫生规划实施,并列入“平安温州”考核。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配套措施和支持性政策,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取得实效。

(二)制定规划,加大投入

各地要科学评估本地区居民健康状况,明确影响健康因素,将公共卫生列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衔接,制定符合本地实情的公共卫生事业“十三五”专项规划。

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优化财政支持结构,重点加强公共财政向薄弱地区、薄弱领域、薄弱环节倾斜,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按绩支付等财政投入方式,建立结果导向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卫生健康领域。

(三)科学评估,强化考核

坚持科学评估原则,制定相应指导规范,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建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论证评估机制,实施动态管理,注重绩效评估。建立公共卫生任务书制度,推进公共卫生任务落实,明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的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和职责。各地各单位要对照任务书,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应急和疾控工作。同时,健全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各级政府把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保证规划目标实现。

(四)舆论引导,全民参与

发挥新闻媒体、行业类媒体、健康类媒体和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的舆论引导,发挥卫生知识科普功能,积极传播正能量,营造全社会重视公共卫生、参与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坚持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理念,兼顾不同群体的公共卫生权益,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公共卫生行动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形成各方面力量有序参与公共卫生事业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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