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信息采集运输终端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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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信息采集运输终端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中心医院等单位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JX-20190524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页面查询结果为准。 5.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体户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报名方式:须将书面报名资料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 5月 31日 至2019年6月20日9时30分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牛山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405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 十、开标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供应商投标登记表(请下载打印填写,加盖公章,见附件); (2)网上报名成功后的界面截图(请下载打印,加盖公章);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采购单位: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中医院、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滨海医院有限公司、温州建国医院有限公司、温州曙光医院(普通合伙)、温州百佳东方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百里东路252号 联系人:章卫东 联系电话:0577-88070026 5.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牛山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405室 联系人:黄英 联系电话:0577-88988856 传真:0577-88988235 邮箱:1369530326@qq.com
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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