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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组织参加全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宣贯电视电话会议
时间: 2021-01-25 15:41:43 浏览次数: 来源:宣传处 作者: 点击: 字号:[ ]

1月22日下午,为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宣贯电视电话会议,我市卫健委在四楼会议室开设分会场,市卫健委疾控处、监督处、体改处、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相关人员参会。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办法》贯彻实施的重要性、紧迫性、立法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资质等级、服务范围、管理职责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办法》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明确要求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责任制,明确相关负责人的管理职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活动应如实记录技术服务原始信息,确保相关数据信息可溯源。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规定资质认可机关应当对其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资质认可有效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估检查,重点检查资质条件保持和符合情况。评估检查可以通过能力验证、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

(委疾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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