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委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温州市人民医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余颖聪 医疗机构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299号、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仓后57号、温州市温州大道1679号 医疗机构变更前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住院服务、家庭病床、急诊服务、互联网诊疗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增加服务方式 核准变更后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住院服务、家庭病床、急诊服务、巡诊服务、互联网诊疗 变更登记时间:2021年11月04日 特此公告。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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