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变更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委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林小东 医疗机构地址:温州市西山东路552号、瑶溪街道金岙村机场大道、瓯海区潘桥街道学士前路158号(除外住院部七楼)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增加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 核准变更后诊疗科目:内科(门诊、病房) /妇产科;妇科专业(门诊) /儿童保健科;儿童心理卫生专业 /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药物依赖专业;精神康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司法精神专业 /急诊医学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中医科(门诊)****** 变更登记时间:2021年2月8日 特此公告。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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