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委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温州市健康妇幼指导中心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林颖 医疗机构地址:温州市新城大道41号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增加内科(门诊);外科(门诊);计划生育专业(指导、咨询);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协议);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减少青春期保健专业;围产期保健专业;儿童生长发育专业;儿童营养专业;儿童心理卫生专业;儿童五官保健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X线诊断专业; 核准变更后诊疗科目:内科(门诊) /外科(门诊) /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指导、咨询);优生学专业 /妇女保健科 /儿童保健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协议) /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变更登记时间:2021年2月3日 特此公告。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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