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92/2021-00088 | ||
组配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03-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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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全市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市、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市牵头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 9.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组织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1.负责来温中央、省领导、重要外宾以及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部门预算包括: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委属温州市卫生监督所、温州市健康妇幼指导中心、温州市急救中心、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中心血站、温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中医院、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温州市市级公办医院管理中心、温州市老年活动中心预算。 二、市卫健委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卫健委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卫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市卫健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89,973.44万元。 (二)关于市卫健委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健委2021年收入预算89,97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932.54万元,占82.2%;政府性基金收入16,040.90万元,占17.8%。 (三)关于市卫健委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健委2021年支出预算89,973.4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55.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007.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7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8.97万元、其他支出6,317.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2,248.52万元,占58.1%;日常公用支出2,518.78万元,占2.8%;项目支出35,206.14万元,占39.1%。 (四)关于市卫健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卫健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973.4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3,932.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6,040.9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55.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007.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7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8.97万元、其他支出6,317.9万元。 (五)关于市卫健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卫健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932.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135.35万元,主要是上年度疫情防控经费追加金额较大。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55.78万元,占24.8%;卫生健康(类)支出53,007.79万元,占71.7%;住房保障(类)支出2,568.97万元,占3.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237.17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及所属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118.61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及所属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900.01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机关和市卫生监督所的基本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502.46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机关和市卫生监督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774.74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11,176.83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6,343.26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131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所属传染病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4,453.63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所属精神病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4,360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所属各类医院上述项目以外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3,687.36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1,111.52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所属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22.25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1,966.19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1,072.56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6,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及所属单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36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及所属单位计划生育管理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6.19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属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97.14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及所属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56.3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3,710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17.75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412.51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04.97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464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市卫健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卫健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72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625.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公用经费2,103.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伙食补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市卫健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卫健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6,040.9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547.14万元,主要是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部分建设工程竣工尾款结算拨款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9,723.00万元,占60.6%;其他支出6,317.90万元,占39.4%。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9,723.00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属医院建设项目。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6,207.90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属公共卫生单位建设项目及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相关成本费用支出。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35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属公共卫生单位建设项目及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相关成本费用支出。 (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75万元,主要用于老年活动中心开展业务费用支出。 (八)关于市卫健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健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不含因公出国(境)经费)金额为48.7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26.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意见的通知》(温财外[2018]41号)文件精神,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再单独安排预算进行公开;市卫健委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经核定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8.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7.6%。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兄弟省市来我市政策调研、考察学习、工作交流等有关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对相关经费进行了压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6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执法检查、监测预警、扶贫救治、专项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因防疫需要公务用车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卫健委本级、所属温州市卫生监督所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1.4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6.39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机构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卫健委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34.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3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8.2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卫健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9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3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98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卫健委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203.94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人医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指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除传染病医院、职业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医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以外的其他专科医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4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41.其他支出(类)其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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