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二)的公告》要求,拟聘用下列人员为相关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16日起到2021年3月24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调查线索。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577-88580100。 通讯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市行政大楼18号楼 7楼,邮编325000 附件:2020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二)拟聘用人员公示3.pdf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