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
妨碍公平竞争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本级各部门:
请你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求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有关清理结果于2019 年10月25日前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格式见附件一),同时并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市财政局。
联系人: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陈健
联系地址:温州市绣山路299号温州市财政局1317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8506788
附件: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事项清理结果公示
温州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
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事项
清理结果公示
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要求,我局(单位)全面清理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共清理事项X个(如清理事项为0个,注明“经核查,我局(单位)在政府采购领域无妨碍公平竞争事项”),现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如下:
清理内容 | 清理结果 |
(一)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 | |
(二)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 |
(三)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 | |
(四)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五)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 |
(六)不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七)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 |
(八)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 | |
(九)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要求采购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 |
(十)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 |
温州市XX局(单位)
2019年10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