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15092/2021-0015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医管中心
成文日期 2021-06-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2021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延考考生恢复考试的公告
时间: 2021-06-25 17:23:0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点击: 字号:[ ]

 

一、考试时间、地点

类别

考试时间

考试

临床类别

202172

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

中医类别

202172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白象院区临床技能中心

乡村全科类别

202172

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

二、考试对象

瑞安市、平阳县、龙港市等地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延期考试的考生考试报到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报到时凭身份证和原准考证参加考试。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考试当天所有考生均需提供考前三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其他注意事项如下:

(一)考试前

1、考生须提前两周完成健康码(浙江省内)的申领。所有考生须符合考前14天内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无流行病学史(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高风险地区人群)的要求。

2、考生考前需下载《2021年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进入考场前交给考场工作人员。

3、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或考前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无相关症状,需提供考试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4、考前14天内如出现体温异常37.3或出现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者,应及时就诊,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5、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应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6、考生考前应自觉减少外出,保持身体健康,注意安全和个人防护。考场内疫情管理要求,私家车禁止入内,请考生提前合理安排赴考时间,注意出行交通、住宿及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二)考试期间

7、考试当日,考生应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引导错峰入场,进入考场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实行亮码+测体温+戴口罩,正常者方可入场。持相关检测报告进入考试基地的考生,应在进入考试基地时将报告交予基地工作人员。

8、考试期间,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考生需自备清洁无标识白大掛、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2-3个一次性工作帽、乳胶手套,在考试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尽快有序离开考场,避免聚集。

9、上机考试或技能操作考试时,应于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全程佩戴乳胶手套进行操作。

10、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隐瞒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感谢考生的理解和支持!预祝大家取得优异的成绩!

考点咨询电话:0577-55570357

附件:《2021年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

 

 

温州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