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委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乐清市人民医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陈余细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
医疗机构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朱建东
变更登记时间:2021年08月30日
特此公告。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