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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工作
时间:2023-04-10 09:57:14 来源: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点击: 字号:[ ]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工作,按照“乙类乙管”要求,保证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完整,杜绝漏报、缓报、瞒报等问题,根据国家疾控局、省卫健委工作要求,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近期组织开展了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督查工作。

本次专项主要对辖区内全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50%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10%的其他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 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情况。此次专项检查全市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医疗卫生机构981家,其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38家,其他医疗机构930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3家,发现存在问题单位数37家,责令改正37家,警告3家。



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未更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卫生执法人员现场予以指导,并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整改落实,对问题较多的医疗机构给予当场警告并要求其规范执业,及时准确上报疫情信息报告。接下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国家、省级双随机等工作开展“回头看”、再督导,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的规范化,持续推进依法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