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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医疗急救办事指南
时间: 2023-06-16 15:45:52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字号:[ ]

一、申请条件

    患者、患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拨打“110”或“120”电话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受理部门

    温州市急救中心

四、申请材料

    患者、患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拨打“110”或“120”电话,讲清现场详细地址,说清患者的主要病情或伤情,保持电话畅通。

五、办理地址

    电话受理,电话:110或120。

六、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患者、患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拨打“110”或“120”电话。

    2.调度。调度科工作人员收到警单确认无误后,当场予以办理,立即根据地址就近派车。

    3.出车。急救人员接到出车指令后上车并赶往事发现场。

    4.现场急救。急救人员根据院前急救诊疗常规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查体和救治措施,诊疗完毕后与家属、朋友或其他知情人一起将患者搬运上车。

    5.送院。按就近、就急、就家属意愿的送院原则将患者送往具有相关救治能力的医院。

    6.到达医院。急救人员与医院接诊人员共同将患者搬运到病床上,并进行病情交接。

    7.收费。根据病情及里程数进行收费并开具发票。

七、办结时限

    即办事项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温发改费〔2018〕14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从2018年7月30日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新收费标准如下:

九、结果送达

    当场出具

十、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7-55581285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卫健委督查等方式进行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0577-55581279

十二、办公地址和时间

    温州市急救中心办公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蛟尾路5号

    事项办公时间:全天候24小时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