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医疗急救办事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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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患者、患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拨打“110”或“120”电话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受理部门 温州市急救中心 四、申请材料 患者、患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拨打“110”或“120”电话,讲清现场详细地址,说清患者的主要病情或伤情,保持电话畅通。 五、办理地址 电话受理,电话:110或120。 六、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患者、患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拨打“110”或“120”电话。 2.调度。调度科工作人员收到警单确认无误后,当场予以办理,立即根据地址就近派车。 3.出车。急救人员接到出车指令后上车并赶往事发现场。 4.现场急救。急救人员根据院前急救诊疗常规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查体和救治措施,诊疗完毕后与家属、朋友或其他知情人一起将患者搬运上车。 5.送院。按就近、就急、就家属意愿的送院原则将患者送往具有相关救治能力的医院。 6.到达医院。急救人员与医院接诊人员共同将患者搬运到病床上,并进行病情交接。 7.收费。根据病情及里程数进行收费并开具发票。 七、办结时限 即办事项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温发改费〔2018〕14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从2018年7月30日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新收费标准如下: 九、结果送达 当场出具 十、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7-55581285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卫健委督查等方式进行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0577-55581279 十二、办公地址和时间 温州市急救中心办公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蛟尾路5号 事项办公时间:全天候24小时应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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