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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92/2024-0007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05-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卫发函〔2024〕49号 有效性 有效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4 10:43:25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 ]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卫生健康单位: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逃生自救应知应会宣传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卫生健康系统 2024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学习重点,单位领导带头宣贯,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等活动,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的政治责任。要通过微信、网站开设图文专题,摘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制成图文集,推动学习和传播。组织学习《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积极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应急演练和警示教育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应急演练,指导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疏散演练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逃生自救能力。配合属地相关专班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和“自救逃生应知应会”宣传,宣传火灾特点、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要求、疏散逃生方法技能,展播应急逃生演示片、培训课件等。积极参与“应知应会”网络有奖知识竞答活动,“畅通生命通道”系列疏散逃生演练、“避险逃生训练营”短视频新媒体展播、“危急时刻之生命英雄”应急科普趣学、网络知识答题等活动,要根据人事名单(包括第三方、实习、进修和规培)凡进院必须培训,重点围绕安全疏散通道管理、电动车及电瓶违规停放充电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安全志愿者、行业专家、科普讲解员等进行精准普法。在单位户外楼宇大屏等,播放公益宣传片、开展警示教育。要积极参与全省应急科普资源平台作品报送和传播,配合开展应急宣传“浙里行”媒体采风活动,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和重大安全隐患曝光。

三、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和单位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防汛防台等重点工作,强化日常安全管理、防火巡查检查、安全隐患整改等工作,第一时间排查隐患,第一时间整治隐患,确保安全稳定。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本地本单位安全工作实际,强化内部统筹,加大安全保障,强化督导落实,做到“正面典型示范引领,负面典型曝光警示”,积极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