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2008—2010年建设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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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人口计生领[2008]44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精神,按照省人口计生委提出的技术服务“二次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08至2010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制订如下规划。 一、总体思路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需要为基本出发点,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农村计划生育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的通知》要求,通过切实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指导原则 1、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完善功能。以计划生育工作难度较大、任务重、服务设施、技术人员较好的县、乡中心服务站为重点,按照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八项功能”要求,统筹规划,建设不同规模的服务站点,完善服务功能,满足开展计划生育服务所必需的基础条件。 2、规范建设,科学配置,强调特色。在建设理念上,要体现以人为本,体现计划生育服务的特点;在规模和标准上,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确保充分履行基本服务职能;在功能设置上,要合理体现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的要求;在内部布局上,要注重规范实用,符合技术流程要求,具有鲜明特色。具体按照《温州市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温人口计生[2008]28号)要求组织实施。 3、分级负责,落实任务、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的工作积极性,确保资金、政策、措施和管理落实到位,有计划、分步骤、分年度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 二、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 (一)建设目标 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强化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和服务机制,全面实现服务设施标准化、服务程序规范化、服务管理科学化、服务队伍职业化,到2010年,全市11个县级指导站全部达到省级标准化要求;30个乡(镇)中心服务站及50个乡(镇)合格服务站达到市级标准化建设要求。 一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通过对县级指导站的改造、扩建,使全市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并符合国家建设标准的基本要求。建设一批乡(镇)计划生育标准化服务站,基本形成以县级指导站为龙头、中心乡(镇)服务站为骨干、普通乡(镇)服务站为依托,计卫合作、优势互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的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 二是网络布局更加合理。通过布局把经费投入到技术力量相对集中的县和中心乡镇服务站,实现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是技术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通过服务体系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倡导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先进理念,全面提升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具体见下表)。
县(市、区)、乡(镇)计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时间安排
注:龙湾区、瑞安市、平阳县指导站已在此前完成标准化建设。 (二)建设任务 1、强化县级指导站标准化建设。按照“强化服务理念、改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核心技术、提高服务能力、创建特色品牌”的发展思路,全面推进县级指导站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标准要求,规范形象设置,立足于县级指导站“八项服务功能”,在结构布局上,既要符合医学规范,又要体现人文关怀特色,营造温馨、方便、科学、安全的服务环境;在服务内容上,要加大投入,提高装备水平,在完成四项手术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拓展生殖健康服务。同时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健康促进工程,满足群众生殖保健需求。要与卫生、民政等部门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免费的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测、优生优育咨询服务,积极建立“青少年生殖健康援助中心”“生殖健康热线电话”,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生育知识相关需求。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使之成为县域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中心、生殖健康知识传播中心和新技术推广中心。 2、统筹规划乡级服务站建设。坚持“县级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基本做法,调整乡镇服务站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对人口规模较大、流动人口密集、经济较为发达、群众有服务需求,能承担起具有一定业务辐射能力并起到骨干作用的大镇,要统筹规划中心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对不具备条件开展节育手术的普通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主要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及生殖健康的咨询、随访、孕情环情(包括外来流动人口)的检查、避孕药具发放及转诊等综合服务。要充分利用卫生资源统筹安排计划生育服务,实现计卫合作,资源共享。有条件的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可单独建立,也可与村卫生服务室共建,承担宣传教育、咨询随访、药具发放等服务职能,完善纵向到底的服务网络。 3、加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增强依法服务意识,严格实行准入制度,在批准的执业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严格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和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行为,加强医疗文书档案管理,规范手术知情同意、咨询随访等操作规程。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切实提高手术质量,确保受术者安全,防止和减少手术并发症和差错发生率,杜绝医疗事故发生。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万分之六以下。县级指导站要在2009年前建立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技术服务信息化管理,促进服务流程的科学规范,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4、增强技术队伍的能力建设。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教育、引导技术服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倡导敬业爱岗和奉献精神。县(市、区)人口计生局要配备一名科技专职人员负责科技工作,全面推行聘任制和站长负责制,选好配强带头人。充分调动广大技术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体制、机制和环境,做到用感情留人、用事业留人、用待遇留人。服务机构的技术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凡从事计划生育相关临床医疗服务的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持证上岗。到“十一五”期末,县级指导站技术人员达到85%以上,每站至少有1名以上高级职称骨干,大专以上学历达到80%以上;乡(镇)中心服务站要有2名以上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普通乡镇服务站有2名以上技术服务人员,开展手术的服务站必须有1名以上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新聘用的技术人员应具备临床执业(助理)医师等执业资格。加强业务培训,通过省、市“三千人才”工程五年进修计划,全市选送12和32名县级指导站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到省、市级医院进修培训,重点培养县级技术力量;乡镇中心站技术服务人员要选送到县级医院进修培训,通过各级办班开展业务培训、函授学习、知识更新,提高理论水平;通过岗位技能训练、技术比武,提高技术水平;通过科普学习、培训,提高普通乡镇、村服务员的计生技术咨询能力和随访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是一项科技含量高、专业性强、服务要求严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提供有力的保障措施,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把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解决计划生育民生问题来抓,建立相应的机构,落实专人,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把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要单独与各地签订责任书。市人口计生委将不定期地对各县(市、区)服务站建设工作进行质量监督,确保“十一五”期末我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成效。 3、确保经费到位。县级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主要由省人口计生委补助和各县(市、区)财政投入为主,要利用项目申请经费,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投入,确保每年有2个以上县(市、区)指导站列入省级标准化建设。乡镇级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由市、县、乡三级共同筹措,被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标准化服务站建设经费按市、县、乡三级1︰1︰1分担(三个区经费市级财政负担50%);普通乡镇服务站配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必需的设备经费原则上以县级财力为主,市级补贴为辅,市、县两级要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预算内专项资金,建设所需资金不应挤占计划生育事业费,确保服务体系建设经费落实。
温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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