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我市各级卫生部门迅速反应,取消节日休假,按照工作职能,对患儿进行了积极的筛查诊断和医疗救治,积极开展奶粉市场的排查和执法检查。
一、目前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部署。9月12日,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机制和卫生部、卫生厅一系列相关文件精神,市卫生局立即进行专门部署,确定专门处室具体负责医疗救治和奶粉市场查处工作;立即向各县(市、区)卫生局转发有关文件,要求各地立即行动,全面清查问题奶粉,切实做好医疗救治等工作;专门致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议向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农业局、新闻媒体等部门发出通知,联合开展全市性查处工作。9月16日,向全市各大媒体进行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工作情况”发布。9月17日,我局成立了奶粉事件患儿救治领导小组和诊疗专家小组,下发了《关于加强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患泌尿系统结石诊疗工作的通知》(温卫医〔2008〕159号);9月18日,就市辖三区37家初筛和筛查确诊医疗机构的定点工作,进行了公告发布。 二是组织力量,全面清查。9月13日至15日,我市卫生执法人员,对信息滞后的城郊结合部和乡镇农村的小型超市进行了重点排查。共出动车辆44车次,执法人员225人次,检查超市及奶粉经营店315家,发现经营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奶粉”销售店4家,查获500克的奶粉6罐、900克的奶粉7罐、400克的奶粉9袋。对查获的问题奶粉予以异地查封,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奶粉责令企业全部召回,坚决停止销售。 三是加强宣传,发布预警。专门致函市广播电视总台,要求向市民播出停止食用“三鹿奶粉”的消息,专门在报纸、网站发播消费警示通告,提醒广大市民立即停食“三鹿奶粉”,有食用史的婴幼儿出现小便困难等异常症状的,及时到医院就诊。同时对这起重大安全事故的检查情况、患病儿童的医疗救治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公布。按照卫生部《关于上报有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喂养史患泌尿系统结石婴幼儿有关情况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111号)的要求,每日实行病例零报告等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利用“96301”卫生监督投诉咨询电话,及时受理和解答群众的来电,认真做好消费者的投诉处理工作。 四是全力以赴,救治患儿。组织医务人员及时诊断和治疗因食用污染婴幼儿配方奶粉患结石病的患儿,通过医院报告系统积极调查摸清全市患病情况,加强有关健康宣传,引导结石病患儿及时就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免费筛查和免费治疗。温州医学院附属育英儿童医院作为全市最大的问题奶粉事件收诊医疗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门诊大楼前广场新设专门接待点,增加7名人员,免挂号直接登记开B超单;二是增加3台B超,总共8台B超进行筛查工作;三是B超不停机,中午照常开机,必要时晚上继续工作;四是增加专科门诊,肾内科和小儿外科已由2个增到6个;五是做好劝医分流工作,使部门就医的群众到其他市级医院就诊。 二、下阶段工作 一是就全市婴幼儿奶粉食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各地立即组织社区责任医生、乡镇卫生联络员、村卫生员等相关人员,全面开展问题奶粉服用者的排查工作。在排查过程中,做好婴幼儿的基本情况登记工作,并及时合理地安排有问题奶粉喂养史的婴幼儿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儿科诊疗和B超检查力量,合理安排、方便筛查。 二是实行分级医疗,做到科学救治。根据属地管理、就近就便、市区配合、分级诊疗的原则,温州市卫生局已公布了市辖三区31家初筛定点医疗机构和6家筛查确诊医疗机构。各地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初筛与筛查确诊定点医疗机构,以有以利于诊疗工作有序进行。温州医学院育英儿童医院重点收治全市重症患儿。对筛查出的患儿根据病情,采取住院或门诊治疗,对门诊治疗的轻症患儿要做好跟踪随访,需要住院的患儿应收治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儿科,重症患儿要转送到当地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各地转诊到育英儿童医院的患儿应持当地第一人民医院的转诊单;各地要求市级专家会诊的,应向我局医政处报传会诊申请。各经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诊疗方案,规范诊断,科学救治,特别要加强重症患儿的救治。 三是以人为本,对患儿实行免费诊疗。对患儿实行免费筛查和免费诊疗,对诊断筛查、门诊或住院检查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要先予以记账,待后续一并处理,记账登记要详实准确。对于已收取的相关费用,向患儿家属作出说明,请其保留收据,以便以后处理。医疗机构要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婴幼泌尿系统结石治疗知识,在排查和诊疗中,医疗机构要做好患儿家属的安抚工作,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医务人员要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做好统计报告,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各地、各级医疗机构要确定患儿诊疗情况统计上报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准确、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和信息,并注意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特别是免费筛查、检查治疗的原始登记和票据的管理。 五是开展检查督导,促进救治工作全面落实。各地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工作检查,重点检查排查工作开展、相关医务人员知识培训、门诊接诊安排和流程、免费实施、诊疗规范执行、登记报表上报与管理等情况,及时调整改进,促进救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市卫生局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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