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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手足口病疫情停课要求
时间: 2010-10-27 0:00:0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点击: 字号:[ ]

 
    近日,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联合发文,公布手足口病疫情停课要求。
    手足口病作为一种常见的传染病,在我市陆续出现散发病例,使我市防控工作难度逐渐加大。为保障广大儿童、学生的身体健康,对托幼机构、中小学制定了手足口病疫情停课要求。其中,托幼机构停课的标准为:一周内托幼机构同一班级发生2例以上(含2例)临床诊断手足口病例,或1例重症危重或死亡病例,建议该托幼机构视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关闭2-3周。中小学发生聚集性疫情后,可综合当地疫情流行情况、环境卫生情况、防控的人力物力负担以及相应的社会影响等情况,决定是否停课及停课时间长短。
    要求规定,各托幼机构、中小学在停课期间,要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清理环境垃圾和消除卫生死角,积极营造清洁、卫生、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市卫生局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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