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卫生监督所完成了全市11个县(市、区)18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检查。
为加大我市化妆品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生产行为,市卫生监督所根据《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的卫生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车间布局、空气净化消毒情况、原料的使用管理、卫生质量检验、产品的标识标签、产品的备案情况,并将对产品卫生质量进行采样检测。同时,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从强化内部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着手,建立健全内部卫生管理制度、规范落实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加强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全面开展质量管理控制,并要求生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企业在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以内进行备案。
检查发现,除温州宗茂美肤品有限公司、浙江章光101有限公司管理较规范、制度较齐全外,其余大部分企业普遍存在着规模小、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卫生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产品未备案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生产企业,卫生监督人员责令其限期整改。(市卫生监督所 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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