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卫政〔2011〕285号 关于局机关医政处副处长职位竞争上岗的 通 知 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和《市直单位中层干部任命审核办法》(温组发[2004]235号)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于2011年11月份在局机关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局机关医政处副处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依据,通过竞岗,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公务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群众参与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热爱医政工作,熟悉公务员公共知识、处室业务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具备胜任局机关中层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注重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卫生改革和发展中做出实绩。 (三)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四)现任局机关副主任科员以上职务(含副主任科员,下同)。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七)年龄:男,50周岁以下(1961年11月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6年11月以后出生)。 (八)身体健康。 四、程序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布职位、条件、步骤、方法等事项。 (二)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等形式,填写《报名(推荐)表》(表格可在温州市卫生局网站上下载),并于2011年 11月 14日前送交局政工处。 (三)资格审查。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若符合条件者不足3人,根据有关规定,不再组织考试。 (四)组织考试。笔试占60%,面试占40%,取总分前二名进入组织考察。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卷面分值为100分。 2、面试:面试评审组由市卫生局领导组成。采取结构化面试,注重对报考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核了解,由评审组给予记分,记分采取100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 (五)考察。在适当范围内,对人围者进行综合考察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六)党委任命。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结果,按择优录用的原则,由局党委研究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任命,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附:温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竞争上岗报名(自荐)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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