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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五措施整治山寨救护车
时间: 2011-06-23 00:00:0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急救中心 作者: 字号:[ ]

市卫生局五举措整治山寨救护车

自副省长、市委书记陈德荣同志就“山寨救护车”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以来,市卫生局高度重视整治工作,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开展市区山寨救护车现状调研。为掌握市区山寨救护车生存市场现状,3月份委托市急救中心开展调研工作,基本摸清了山寨救护车的成因,撰写了《温州市山寨救护车的现状及处理建议》。目前,市区山寨救护车主要由非法改装车(占大多数)、外地来温救护车和门诊部(小医院)救护车构成,提供严重骨折病人、康复病人、临终关怀病人等出院运送服务和危重病人转院治疗服务。

二是组织全市急救体系建设情况督查。 516,根据仇杨均副市长 510主持召开的山寨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对8个县(市)落实市府办转发市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情况进行了督查。目前,苍南已按要求在2010年设置独立建制急救站,永嘉、平阳、文成和泰顺等地急救站计划在年底投入使用,洞头计划挂靠市急救中心,瑞安已落实600万经费。

三是专题部署医学需要病人转运管理。 51718日,相继召集各县(市、区)卫生局、省(市)属医院和民营医院的分管领导,召开山寨救护车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医学需要病人转运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设置独立建制急救站,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温州市救护车管理办法(暂行)》,配齐救护车辆,制定并落实医院救护车管理使用制度,承担病人转运需求,强化内部职工管理和教育工作,杜绝发生向非法救护车提供病人信息的现象。

四是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调整市急救中心急救车辆配置计划,提请购置10辆救护车辆。研究制订《关于吸引社会力量举办院后病人转运服务的建议方案》,建议成立1家院后病人转运服务专门机构,承担病人出院回家康复、放弃治疗回家临终的转运业务。针对现行转运病人的收费标准过低( 3公里 起步价10元, 3公里 外每公里2元),提请市物价部门参照杭甬等地做法,增设急救特需服务收费标准,设置为 20公里 (来回里程)内240元、 20公里 外(来回里程)每公里6元,以保证该项工作长期健康有序开展。

五是督查省市级医院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520,市卫生局组织两路督查组,对附一、附二、市二、市三、市中西医、市中医院等6家省市级医院开展督查。6家医院均已迅速开展相关整治工作,强化医院内部和周边停车场管理,抓好工作人员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要求医院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强化内部管理,满足病人出院转运需求,配合做好打击工作。(市卫生局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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