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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92/2011-01814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口计生委
成文日期 2011-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1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总结和2012年度工作思路
时间: 2012-12-20 16:49:1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 点击: 字号:[ ]

      

温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1年12月31日)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强基创优工程”的推进之年。一年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安排,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乡镇“撤扩并”和村级“转并联”改革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全面开展人口计生“十大项目”建设,着力实施“强基创优”工程,突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努力使我市低生育水平继续得到稳定、重点工作得到新的突破,人口计生工作稳步扎实发展,并且得到省人口计生委的充分肯定。

  一、今年以来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2011年,全市当年出生88275人,计划生育率87.52%,同比上升3.07个百分点;出生性别比124.67,同比下降4.04个比值。全市当年含补报出生97539人,计划生育率85.24%,出生性别比120.95。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85.97%,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率97.71%。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市委、市政府把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召开了一系列重要会议,紧紧盯住人口计生工作各个阶段进展情况,全面部署,全面落实。将人口计生工作作为对县(市、区)“考绩”的 6项重点工作之一,对10项重要指标每月排名,每月检查,向社会公布,督促各县(市、区)形成力争上游的良性竞争氛围。副省长、市委书记陈德荣同志多次参加人口计生会议,并强调“要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和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中心工作来抓,脚踏实地、持之以恒地推进各项工作,以强有力的措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市委副书记朱贤良、副市长仇杨均每月至少一次带队督查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基层乡镇、村。同时,各县(市、区)切实贯彻“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加强督查指导,完善工作制度,实现工作压力层层传递。

  (二)基层基础建设得到高度重视。坚持强基层、打基础,全面实施“强基创优工程”,推动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朝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方向发展。“强基创优”各项任务不断落实,一些县(市、区)在工作中创造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如洞头县创造了“十到家”、“六必访”、“保姆式”等工作方式和服务模式,村居人口计生工作多年来保持稳定;瓯海区在育龄妇女数据库中将网格责任人与每个育龄服务对象进行绑定,对网格工作细化、具体化;泰顺县把计生工作列入村级项目申报和资金审批的重要条件,对审核把关不严的部门视为未完成当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鹿城区、乐清市把农村独生子女双份政策落实纳入了“一票否决”内容;龙湾区对新招聘的村居计生服务员确定平均每人每年3.5万元的报酬。目前,全市已制订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村(居)有4866个,落实独生子女“双份”政策的村(居)有3577个,落实“双份”政策并建立制约措施的村(居)有3517个,占总村(居)数的60.52%。在去年上半年村级换届中,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村“两委”候选人63247人,否决2434人,严格执行了“一票否决”。市委、市政府还在洞头召开全市“强基创优”现场会,明确了下一步工作任务。

  (三)出生性别比逐年攀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面对我市出生性别比多年偏高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明确将性别比治理情况纳入“一票否决”的内容。特别是在省考核口径调整后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的情况下,全市上下下定决心,齐心协力,按照陈德荣书记像破命案一样来落实“两非”案件侦破和打击的要求,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开展性别比专项治理行动,逐步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各项长效机制。市人口计生、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联合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和销售的检查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对涉案人员司法处理一律从重、纪律处分一律从严、行政(经济)处罚一律从高。市公安局今年还首次将打击“两非”案件指标下达到各县(市、区)公安部门。目前,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攀升的势头已经得到有效遏制,并呈下降趋势。2011年共查获“两非”案件320件,其中B超案件120件,刑事处罚55人,罚款金额达302万元,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了强大的威慑作用。省出生性别比督查组来温检查后,对我市在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上体现出的领导重视、工作力度、宣传氛围等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赞扬。

  (四)社会抚养费征收取得新的突破,显现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各地在及时对当年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的同时,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加大清理历史遗留案件的力度。2011年,全市共办理当年及历史遗留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28986例,征收金额81944万元;全市高额征收65例,其中龙湾区、瑞安市连续突破全市历年征收最高额,龙湾个案征收120万元,瑞安个案征收111万元,对违法生育对象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市人口计生委还研究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自由裁量权规范办法,使执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一些地方法院坚持把计生征收案件执结摆在突出位置,为征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断拓展延伸。全市在坚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责考核”的基础上,加强与全国各地双向服务管理协作,探索启动了在外温州人商会计生协会组建工作。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全市现居住地共向省信息平台提交外来人口协查通报数369149条,户籍地共接受外出人口反馈通报数43111条。积极推广使用流动人口查孕查环系统,实现查孕查环信息数据网上传输,逐步取消纸质报告单。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共为41万外来流动人口提供六大方面的服务。同时,人口计生、公安、新居民等部门紧密协作,实现流动人口信息统一采集,资源共享。

  (六)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不断深化。全市各级建立了计划生育家庭的优生、优惠、奖励、救助、保障和扶助“六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机制,标准之高、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位于前列。2011年全市共享受奖扶特扶政策16960人,其中新增1196人。农村计生家庭父母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提标扩面”,有3个县已经覆盖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6个县(市、区)已经覆盖独女和双女户家庭。全市计生家庭父母累计参保22708人,财政投入达到11060万元。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关爱女孩行动”顺利完成,对1047户计生女儿户家庭给予困难扶助,总计投入约500万元。全市目前共有生育关怀基金136个,其中生育关怀专项基金22个,全市各类生育关怀基金历年实际到位资金共914.98万元。并连续两年举办“生育关怀·爱心助学大行动”现场捐助仪式。

  (七)优质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针对出生缺陷逐年升高的问题,在全市开展免费婚检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六项免费措施。计生、卫生、民政等部门密切合作,在全市建成8个集婚姻登记、婚检、孕检功能为一体的“三位一体一站式平台”,鹿城区也正在建设之中。计生优质服务体系正逐步形成,130个乡镇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连续四年分批分阶段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将全面完成建设任务;8个县级指导站已达到省级标准化要求,鹿城、平阳正在建设中,永嘉县指导站要在“十二五”期间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

  (八)宣传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全市各地坚持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在主流媒体上大张旗鼓地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市委宣传部和市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专项治理行动新闻媒体宣传工作的通知》,温州电视台“政情民意中间站”、“温州人口计生”专栏、“瓯江先锋”频道、温州晚报“计生专版”、温州广播电台等全面开展人口计生宣传,突出出生性别比专项治理的报道。市区1800辆公交车车载视频播放“关注性别比平衡,构建和谐家园”宣传节目。全市各地还建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新型生育文化园区和生育文化场馆。市人口计生委还指导民营企业成立浙江松成人口文化艺术团,在全市各地巡回演出,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九)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在全省率先开发了温州市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目前首期工程已整合卫生、民政、教育、新居民、人口计生等5个部门的人口基础信息,实现了部门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市卫生部门在各大医院建立了出生实名登记制,并与人口计生部门实时互通信息,为加强监控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基层信息网络延伸工程被列入人口计生“十大工程”之中,加快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网络向村(居、社区)延伸,全市目前已经完成了1839个村居的网络延伸工作,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十)干部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增强。针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在社会上造成的不利影响,市纪委专门出台意见,加强对农村党员违法生育的查处,实行每月查处情况通报。2011年,全市共查处当年及往年遗留党员干部违法生育2809例,其中已处理1423例,其余未到6个月处理期,处理率100%。同时,各地也更加重视提高基层计生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组织部门切实把人口计生工作绩效与干部任用挂钩,奖优罚劣,体现导向。在今年县(市、区)班子换届中,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否决县(市、区)四套班子候选人资格1人。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有针对性地强化了包括半年考核、责任倒追和离任审查在内的各项工作制度。全市还落实了乡镇计生办主任享受副科级待遇政策,有效地发挥了对基层干部的激励作用。

  尽管2011年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部分工作努力向“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迈进,但从总体上看,在“十二五”及未来一个时期,我市仍将处于人口发展的矛盾集聚期和人口计生工作的转型期,面对的挑战很多,工作任务仍然艰巨。主要表现在:

  (一)人口总量大,发展不平衡,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当前的主要任务。根据“六普”统计,我市常住人口912.2万人,比“五普”增长20.7%。全省10个人口大县温州占了4个,分别是瑞安市(142.47万人)、乐清市(138.93万人)、鹿城区(129.33万人)、苍南县(118.46万人)。从计划生育率看,2011年我市含补报计生率为85.25%,违法出生14381人,其中永嘉、苍南、乐清3个县(市)计生率低于83%,违法生育人数占全市56.53%,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当前的主要任务。

  (二)出生性别比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处于高位。近两年来,我市虽然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下,不断加大“两非”打击力度,出生性别比出现下降趋势,但严重偏离正常值的情况仍未改变。与“杭甬青厦”相比,平均值相差12.98个比值,最优值相差13.83个比值,性别比结构极不合理,11个县(市、区)中有8个被列入省性别比重点管理地区。随着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人口结构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出生性别比治理任务也将更为艰巨。

  (三)城乡统筹步伐加快,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社会管理创新的课题。乡镇“撤扩并”和村级“转并联”对人口计生工作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要紧紧把握城乡统筹改革的有利契机,加快基层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规划布局,推进政府职能改革和权限下放,更好地满足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要防止个别地方干部思想的波动和不稳定,防止在人口计生工作上的松动。为此,迫切需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管理创新,完善干部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探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方法和手段,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的新转型。

  (四)队伍能力素质有待提升,基层基础仍然比较薄弱。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育龄群众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对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还存在一些基层干部工作不深入,责任心不强,工作时紧时松、被动应付等情况,经常性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生孕信息掌握不及时。在“强基创优工程”实施一年多后,村级基础工作水平有所提升,但在机制建设、措施落实、责任捆绑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地方村级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仍然薄弱,需要加大力度继续推动。

  二、2012年工作思路

  (一)总体思路

  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的总体战略部署,结合乡镇区划调整和村级基层组织设置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人口计生社会管理,进一步加大工作改革力度,进一步实施“十二五”人口计生重点工作项目,以“学赶杭甬·比追青厦”为目标,激励全市人口计生干部争先创优,锐意进取,学先进经验,比工作力度,追工作指标,赶工作绩效,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基层基础深化年”建设,努力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为我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坚持紧抓一条主线:即坚定不移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强基创优工程”的深入实施。突出两个重点:即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控制违法生育;全力开展出生性别比专项治理,突出“两非”打击工作。落实三大任务:即进一步提升优质服务,实现社区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体系全覆盖;不断挖掘培育亮点特色,推进惠民政策体系创品牌;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创新。实施十项举措:即坚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考核办法,实施排名制度,建立一套更加科学完善、推动工作的竞争机制;强化基层基础,深入实施“强基创优工程”,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村级利益导向机制,不断提升村级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实施部门联动,坚持严打严管并举,从重打击“两非”行为,强力推进出生性别比专项治理行动;完善服务体系,加快基层计生公共服务网点规划,实施标准化建设,努力提高优质服务水平;深化惠民机制,关心关爱计划生育家庭,解决计生家庭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完善双责管理,健全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机制,并在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上提质扩面;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努力营造氛围,加强阵地建设和主题宣传活动,切实突出宣传教育先导性、基础性的地位,持之以恒地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加快网络建设,积极向农村新社区和重点行政村延伸,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对工作的促进作用;贯彻“实数计生”理念,继续开展干部素质和作风教育,全面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

  (二)主要目标

  1、计划生育率。全市当年出生上报(含往年)计划生育率达到84%以上。2、出生人口性别比。按户籍口径,全市较上年下降3个比值;按卫生口径,全市实现下降幅度是前一年超出基点107部分10%以上的目标。3、生孕信息掌握率。全市当年上报及时率较前三年有明显提高,生育信息掌握率达到90%以上。4、人口出生率。全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出生人口计划数安排在9.5万人以内。5、优生“两免”率。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保持在80%以上,孕前优生检测率保持在85%以上。6、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查处率。全市达到100%。7、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率。全市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和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掌握率各达85%以上。

  (三)主要任务

  1、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控制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温州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首要任务。继续坚持党委、政府的高层倡导、高位统筹,把人口计生工作和人口安全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议题予以研究落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事项督查范围,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要任务。继续完善人口计生10大重点指标动态管理制度,以公开竞争的机制来推动各县(市、区)形成争先创优、推动工作的有利氛围。同时,对重点指标每月核查,督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坚持“实数计生”,做工作做实。结合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把“强基创优工程”有关任务要求纳入其中,督促各县(市、区)查找不足、解决问题,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同时,加强分类指导,加大后进转化力度,指导重点地区严把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孕环情检查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三个关键环节,强化孕前管理,减少违法生育人群,建立常态化的良性工作机制。积极应对乡镇“撤扩并”和村级“转并联”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主动探索人口计生机制改革,理顺基层管理体制、调整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尽快建立新的责任体系。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继续实行动态和静态相结合的分类、分线、分时段考核,把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结合起来,提高考核的合理性和科学化;加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对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实行单项考核,重点管理,纳入“一票否决”的内容。还要加强干部责任追究和落实,继续严格实行人口计生“一票否决”和离任审查制度,重视考核结果运用,奖优罚劣,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2、深入实施强基创优工程,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扎实推进“强基创优工程”的深入实施,进一步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按照“强基创优工程”五大任务和“五个一”的细化要求,全面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网格化管理,在建立网格化制度、明确联系人的基础上,真正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格到人,督促基层干部入村入户,及时掌握基础信息,加强孕前管理,建立日常工作台账,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坚持分类管理,结合乡镇“撤扩并”和村级“转并联”的实际,及时调整示范、合格、整治和重点列管乡、村,加大对落后乡村的整治力度,督促基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后进转化提升;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管理、民主管理监督三项制度,加强以村级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为核心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在提高修订率的同时,要特别重视修订的质量,把独生子女“双份”政策和对违法生育的制约纳入其中,在村民中充分酝酿、广泛宣传,形成互为监督和自觉遵守的有效制度,使村规民约真正发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作用;落实“三捆绑”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资源调配机制和部门审核把关制度,奖优罚劣,倒查追究,使工作成效与政治、经济、责任真正相挂钩。全面落实“公开竞聘、职业培训、绩效管理、工薪待遇”和 2000人以上的村居至少配备2名村计生服务员的要求,加强基层计生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稳定基层计生队伍。在村级“转并联”过程中,要坚持人口计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出台“转并联”过程中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办事处、社区和村两委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衔接,明确各自的职责要求。进一步指导村两委强化人口计生工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好各项计划生育任务;同时,在社区建设人口计生综合管理平台,开展计生服务,实行职能下放,为群众提供所需要的手续办理、优生优育等各方面服务和咨询。

  3、强势推进出生性别比专项治理,坚持严打严管并重。坚持把出生性别比治理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强势推进出生性别比专项治理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决不放松治理力度。对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专项考核力度,实行专题督查、定期暗访、专项考核,紧紧盯住每个阶段性别比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把性别比治理纳入“一把手”工程抓落实。在措施上,强化“严打”,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对重点县(市、区)和“两非”行为“洼地”加强指导,开展区域联动,建立性别比治理的常态工作机制。加大“两非”行为打击力度,深挖细查,排摸信息,对违法犯罪分子司法处理一律从重、纪律处分一律从严、行政(经济)处罚一律从高。并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的震慑作用。坚持“严管”,全面推行二胎孕前审批制度,严格二孩审批手续把关,落实孕期信息监测制度,加强孕期全过程服务,实现动态管理和源头管理。加强市场监管,对各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B超、染色体检测等设备的购置、使用、管理情况定期开展检查。严格实行出生实名登记、无证产前报告、定点凭证引产等制度,堵塞人为选择性别漏洞,从源头上防范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同时,积极开展“关爱女孩”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女孩、重视女孩成长、维护女儿家庭的合法权益,共同制止“两非”违法犯罪行为。

  4、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优质服务能力。适应基层组织设置改革的新形势,以“全省领先,全国一流”为目标,指导基层开展乡镇“撤扩并”和村级“转并联”后人口计生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市级指导站为龙头、县级指导站为重点、乡级服务站为骨干、社区服务站(室)为基础、计卫合作为补充的指导思想和“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科学规范、优质高效”的要求,做好公共服务网点布局,全面建设县级指导站,重点建设乡镇(街道)标准化服务站,启动农村新社区计生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使基层计生服务机构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和条件,增强服务能力,使基层计生服务站成为宣传计生政策的窗口、服务育龄妇女的阵地、联系基层群众的桥梁、开展计生工作的平台、规范行政管理的示范,满足当地群众和外来人口对生殖健康服务的需求。全面推进优生促进工作,在“两免”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包括妇女生殖健康检查等“六免”计生优质服务工作,不断推进一级干预向二、三级干预延伸。加大县级“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切实提高免费婚检率和优生检测率。积极开展优生、优育、优教促进工作,建设一批“三优”指导中心,面向社会开展服务。同时,继续抓好市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建设。

  5、深化落实利民惠民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关怀计划生育家庭,关心民生事业,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政策体系,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全社会共同支持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切实突出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地位,让实行国策的群众享受到应有的权益。要打造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品牌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坚持政府主导、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在县(市、区)、乡镇普遍建立生育关怀救助基金和冠名基金,深入开展生育关怀和爱心救助活动,使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要加大力度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标扩面”工作,加快步伐向二女户家庭延伸,争取11个县(市、区)全覆盖。认真落实2012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生家庭幸福生活促进行动”,关爱计划生育家庭女孩成长、关心留守儿童、帮助困难家庭发展致富、倡导文明家庭文化、提高生活质量。认真落实好各项帮扶政策。要在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基础上,力争在标准、范围和力度上有新的提升。要全面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的维权工作,充分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协会作用,联合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发动协会会员、育龄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计划生育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完善均等服务体系,强化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体系,扩面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向全市推开。要进一步完善均等化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服务内容上进一步拓展,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在阵地建设上加大力度,创建流动人口规范化服务中心;在重点管理上要着力突破,加强对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乡镇(街道)工作指导,创建一批市级示范乡镇,并积极争创省级均等化服务示范县。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认真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的“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经费互结、责任互担”机制,加快形成“一盘棋”服务管理格局。调整市内流动人口双责管理考核办法,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点对点协作,努力控制市内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信息采集和应用水平,做好省综合平台的信息提交通报和反馈工作。加强区域合作,指导建立外地温州商会计划生育协会,扩大影响面,提高民营企业家国策责任意识,加强流动人口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实施阳光计生工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把文明执法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的根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和检查,督促各级计划生育干部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规范性,正确行使社会抚养费征收自由裁量权,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把再生育特殊审批关,严把病残儿鉴定质量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强化与纪检监察、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完善违法生育不良记录档案制度,争取在全市范围内将违法生育行为纳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继续坚持高额突破与全面兑现并举,加强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努力提高征收率和兑现率,并完善社会抚养费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的机制和办法,督促各级对社会抚养费规范使用,并开展专项审计。加强党员干部计划生育管理,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行为严肃查处,及时处理到位。继续开展“群众满意站所”评创活动和基层计生执法规范化创建活动,制订评创标准,鼓励基层争创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办好“12356阳光计生”投诉热线电话,落实即办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使人口计生行政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依法有序。

  8、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强化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坚持社会化大宣传,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弘扬和传播新型生育文化,宣传和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和谐发展。积极把生育文明融入“三生融合幸福温州”的建设当中,以开展“计划生育、文明生育、优生优育”“三生国策宣传基层行”主题活动为主线,组织文艺、巡回宣传下乡活动,加强对群众的面对面宣传。围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与市妇联联合开展以反对性别选择、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主题的联合倡议活动,组织集体签名,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性别比偏高问题,关心妇女健康,在全市范围内掀起计划生育宣传的新高潮。继续抓好市级生育文化主题公园一期建设和县级生育文化园区建设。在农村新社区生育文化阵地建设上,综合考虑布局,采取1+3+X的方式,与农家书屋、文化公园一起布局、一同谋划、一并建设。按照规范化运作的要求,积极开展“优生优育优教”指导教育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新型生育文化示范、先进村居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电视、电台、网络、报纸等媒体的载体作用,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国策、优生优育以及生殖健康等知识,继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继续指导浙江松成人口文化艺术团在全市各地巡回演出,营造良好的氛围。

  9、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全面推广应用省全员人口信息综合平台,注重规范、完善个案数据库建设,强化育龄妇女数据信息的源头管理,逐步实现人口计生信息异地查询、跟踪监测、动态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决策提供基础依据。继续抓好“温州市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确保一期工程正常运行,并应用于工作,不断推进横向部门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推进纵向网络延伸到村,根据村级“转并联”后农村新社区设置情况,同步完成农村新社区网络延伸工作,继续抓好重点行政村网络延伸工程建设,使村居切实承担起基础信息起报的职责,具备群众基本信息核对、核查的能力,并更大程度地提高社区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把人口计生事务办理纳入社会事务综合平台,实现更大区域范围的同城办理,更加方便群众,更加高效便捷。

  10、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计生文化建设,教育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干部牢固树立“团结、务实、创新、奉献”的计生人核心价值观,按照“真情计生,惠及民生”的服务品牌要求,真情奉献于人口计生事业,真情服务于广大育龄群众,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根据“注重综合素质、提升岗位能力、实施全员培训、促进终身学习”的思路,继续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研究制订培训规划,深入开展分层级、大规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举办“人口论坛”、“计生讲坛”、“高级研修班”,邀请专家学者讲授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形势、社会管理创新等课题。建立人口计生讲师团,深入基层开展业务培训,培养一批人口计生培训师资力量。提高干部在工作上的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激发各级计生干部的进取心和责任心,增强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关心关怀基层计生干部,在政治上积极鼓励,在经济上充分考虑,在生活上关心关爱,组织女性计生干部健康体检,切实保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稳定性。

  (四)实施2012年重点工作项目

  1、强基创优工程。结合乡镇“撤扩并”和村级“转并联”,进一步明确乡镇办事处、农村新社区、行政村各基层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强化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三捆绑”制度,大力推进以村级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为核心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加强分类管理,加强基层计生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信息网络建设步伐。

  2、出生性别比专项治理攻坚行动。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加强部门协作,开展宣传教育,突出严打“两非”行为,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建立维护女孩家庭合法权益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出生性别比实行专项考核和“一票否决”。

  3、优生促进工程。全面落实出生缺陷干预各项任务,在“两免”的基础上,不断推进一级干预向二级干预延伸。加强病残儿家庭再生育审批和随访工作,拓展对出生缺陷高危人群的孕期管理和产前筛查,减少病残儿的发生。关心育龄妇女健康,开展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免费检查,通过“三查”工作,提高育龄妇女健康水平。

  4、品牌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以“全省领先,全国一流”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服务网络布局,重点开展优质示范基层计生服务站创建活动,推进基层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启动农村新社区计生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满足当地群众和外来人口对生殖健康服务的需求,成为覆盖城乡、具有温州特色的品牌化优质服务体系。

  5、新型生育文化工程。以“三生国策宣传基层行”主题活动为主线,组织下乡活动,加强对群众的面对面宣传。继续做好市级人口文化主题公园建设,进一步巩固现有宣传阵地,新建一批村级人口文化图书室和新型生育文化示范、先进村居。推进“三优”促进工作,加快平台建设步伐。通过宣传教育,使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深入人心,营造浓厚的生育文化氛围。

  6、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发展计划。全面落实计生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继续抓好计生家庭父母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深入开展生育冠名基金的筹措,给更多计生家庭以关怀关爱;实施健康促进、助学成才、关爱留守儿童等项目,关怀计生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帮助计生家庭特别是女儿户家庭子女完成学业,给予计生家庭留守儿童更多的精神关怀和成长保障。

  7、新居民计生服务均等化工程。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在全市全面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重点推进宣传教育、生殖健康、药具供应、生育关怀、便民维权等服务均等化,使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同等待遇,提高“认同感”,更好地融入现居住地的生活。同时,进一步完善均等化工作机制,在全市创建一批流动人口规范化服务中心、市级示范乡镇,指导各地争创省级均等化服务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