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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州市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2-05-07 00:00:00 浏览次数: 107 来源: 作者: 字号:[ ]

 

温卫医〔201296

 

关于印发温州市全科医生

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561)和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卫技人员培养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办科教[2011]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了《温州市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市卫生局医政处联系。

 

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全科医生  继续教育  方案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科教处

温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417印发

(共印25份)

温州市全科医生继续

医学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为了大力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561)和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卫技人员培养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办科教[20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81号)和《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09]109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开展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全科医师采取多形式、有针对性的继续医学教育,以不断更新基层医生知识,优化卫技队伍结构,增强医疗服务能力,保障人民健康。

二、培训目标

通过多形式、多途径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使培训人员掌握基层全科医生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了解全科医学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掌握相应的社区适宜技术,并能够应用这些适宜技术提供服务;提高社区沟通和服务技巧,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为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提供人力智力保障。

三、培训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已取得全科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岗位培训证书的执业(助理)医师。

四、培训形式

充分利用现有卫生教育资源和现代信息化技术,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内容以远程网络学习为主,结合集中面授、实践技能训练等形式进行

五、培训内容

每年培训总学时数为120学时,培训内容分为市级培训模块和县级培训内容。

(一)市级培训模块:每年不少于100学时采取远程网络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有:

1社区卫生服务知识:包括卫生政策和法律、法规,基层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知识,社区卫生服务规范等;

2、社区适宜技术:包括基层医疗适宜技术推广,疾病控制与健康管理,慢病社区干预,常见病社区防治,社区常用诊疗技术,中医药合理应用等;

3、循证医学与科研能力等课程。

(二)县级培训内容:每年不少于20学时各县(市、区)卫生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原则上为集中学习、实践技能操作培训和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等培训模式。

六、考试与考核

培训学员完成每年120学时数后参加考试考核,其中市级培训模块考试成绩占70%;县级培训内容考核成绩占30%

(一)市级培训模块:培训对象在完成远程网络课程学习后,由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统一组织闭卷考试。

(二)县级培训内容:由各县(市、区)卫生局自行组织考核。

七、资金保障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1年基层卫技人员培养培训项目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11]46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基层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市、县两级财政补助,对市辖三区按11,对其他县(市)12比例补助。

八、证书核发

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两年为一个周期,完成周期内每年规定学时数,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由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核发《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

九、政策措施

(一)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与全科医师定期考核、岗位聘用技术职务聘任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相挂钩,

(二)各单位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的完成率作为考核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工作业绩的必要条件之一,并与医疗机构校验相结合。

十、组织管理

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建立市、县两级组织管理体系,实施分级管理制度,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全市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划、政策制订、教学计划审定、教学督导与评估、证书核发等工作;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的报名、考试组织、学籍管理、证书的发放等工作;

温州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分中心负责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计划、教学大纲的制订,市级培训模块的课程安排,考试命题与阅卷等工作;

各县(市、区)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全科医生的宣传发动,报名组织,县级培训内容培训计划、课程安排、考核,日常管理,证书申领等工作。

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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