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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志愿者日——向志愿者致敬!
时间: 2014-12-08 00:00:00 浏览次数: 7 来源:温州市中心血站 作者: 字号:[ ]

  志愿者,是指利用业余时间,不为任何报酬参与社会服务的人。孟子有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意思是在赡养孝敬自己的长辈时不应忘记其他与自己没有亲缘关系的老人;在抚养教育自己的小孩时不应忘记其他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孩。这是志愿服务精神的最古老表达。传承到现在,越来越多的爱心市民愿意“赠人玫瑰”、乐于助人。他们不求回报,鲜少为了实现社会大同的伟大梦想,只愿尽绵薄之力,解他人之忧,帮助需要帮助的社会弱势群体。

  志愿者精神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说简单一点,就是学雷锋,做好事。志愿者不是简单的符号,而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做志愿者就得讲道义,在参与志愿服务过程中,不仅“利他”,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而且“利己”,付出劳动收获精神快乐,使自己的思想境界得到升华,“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一代伟人说:“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做志愿者也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因为做志愿者,不是刻意作秀的“临时抱佛脚”,而是提升自身思想和道德境界的践行,是弘扬社会主旋律的动力和标尺,必须持之以恒,一如既往。这就需要弘扬志愿者精神,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让做志愿者自觉成为人们的生活习惯。

  目前正在推进的温州市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建设便将提供志愿服务、参与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慈善捐款等公益行为纳入信用加分项目。志愿者们的爱心和善举,将获得信用加分。志愿者也需要社会更多人,包括你,包括我的共同尊重与认同。

  在这个属于志愿者的日子里,向可爱的志愿者们致敬,祝志愿者们节日快乐!

  (市献血办谢熙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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