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2013年,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社会管理创新和民生幸福改善这两个切入点,加大工作改革力度,加大惠民利民力度,加大重点突破力度,加大机制创新力度,全面实施人口计生“十大项目”和“强基创优”工程,大力推进信息网络、公共服务体系、利益导向村规民约、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四个全覆盖”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实施重心下移,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全面实施人口计生“强基创优工程”,有力推动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朝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方向发展。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明确近8000个网格工作职责,完善网格责任考评制度、网格成效奖惩制度及每个网格平均3000元的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工作“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把违法生育与村级集体利益、干部、村民切身利益紧密挂钩,将计生工作列入村级项目申报和资金审批的重要条件,有效整合县级各部门涉农资源,从县级源头上捆绑把关。深化利益导向村规民约,通过给独生子女奖励分红、落实农村双女户优惠待遇、实行加倍倒罚制度、继续落实优惠优待规定和制约等措施,指导督促各地继续发挥利导村规民约的导向性、制度性和根本性作用。全市共有5724个村居修订了计生村规民约,修订率达100%;落实“双份”政策并建立制约措施的有5659个村居(社区),符合率达98.86%。加强对基层的督促指导,全年开展了7次大规模的明查暗访和专项督查,组织人员深入县(市、区)、乡镇(街道),一线调研,一线问计,一线破题。突出重点帮扶,实行挂钩指导制度,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全市11个县(市、区)、2个市级功能区,13名中层干部挂钩联系17个列管乡镇,定期调研,加强指导,督促迎头赶上。 (二)坚持标本兼治,出生人口性别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始终坚持打击“两非”力度、刑事处理数、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幅度“三个只增不减”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不放松,坚定不移地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把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列入每月动态排名,实行动态排名,通过抓排名机制,倒逼基层落实工作责任。坚持抓源头、抓过程,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的重点对象,建立“一对一”跟踪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全过程管理。对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坚决取消其二胎生育指标。切实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坚持每个季度召开性别比治理联席会议,研判分析形势,会商重点问题,落实部门职责,协调工作部署。与公安、卫生等部门一起加大“两非”案件打击力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先后组织人员对全市36家医疗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落实B超检查、定点引产、实名登记、无证产前报告等管理制度,有效净化了“两非”市场行为。 (三)改善服务民生,计生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落实。全市11个县(市、区)均在原有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社会养老保险、公益金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了“提标扩面”, 今年全市新增计生家庭父母养老保险15852人,累计已参加保险的计生家庭父母有60068人,累计已投入71235.949万元,其中政府资金投入达35177.1207万元。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政策,并在标准、范围、力度上都已远远超过了国家和省定要求。2013年累计享受奖扶19799人,发放奖扶金约15131万元,累计享受特扶1224人,发放特扶金约1713万元。市本级和10个县(市、区)制定出台了失独家庭关爱帮扶政策,在全市形成失独家庭“全程关爱”模式。深入开展“计生家庭幸福生活促进行动”,实施“助学成才、健康促进、关爱留守儿童、少生快富、关怀救助”五大行动,投入900万元,补助了3100户计生困难家庭。举办了第四次“生育关怀•爱心助学大行动”现场捐助仪式,筹措社会各界资金101.5万元,帮助305名贫困女孩踏上求学之路。本着“节约成本、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原则,积极探索计卫合作模式,全面开展城乡社区计卫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将卫生服务和计生服务相互融合、相互补充和相互延伸,做到服务内容互补、技术资源整合、基础信息共享。全年完成了721个社区卫计服务平台建设,其中一体化模式的卫计服务中心529个,非一体化模式的卫计服务中心192个,在全市建立起“小需求不出社区,大需求不出乡镇(街道)”的快捷、便利的服务圈,为群众提供社区基本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全面对接实施国家免费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不断深化优生“两免”服务,完成免费婚检近9.6万人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近7.1万人次,开展生殖健康检查31.4万人次,对重点对象、困难家庭免费营养素补充7000人,免费为231名病残儿再生育家庭提供优生咨询指导、产前筛查和跟踪随访服务。突出人文关怀,广泛开展“优孕优生优育”指导服务,普遍建立互动论坛等“三优”知识网络宣传专栏,促进幸福家庭建设,打造“助您好孕”工作品牌。 (四)严格依法行政,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组织开展人口计生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活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重大案件报告等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流程、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市有101个乡镇(街道)达到市级规范化建设标准,占全市总乡镇(街道)数的77.10%。规范人口计生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行政服务标准,对下放到乡镇(街道)和社区办理或代办的12项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创新审批方式,将各级人口计生服务平台建设为流程便捷、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全市今年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1757件,全部及时处置到位,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对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大当年违法生育对象征收力度,加快清理往年遗留案件,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严格执行党员干部违法生育重点名单和查处情况定期公示通报制度,正本清源,营造良好工作导向。 (五)推进均等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扎实推进。积极推行“协管员+驻村(或网格)干部”的信息采集方式,并开展移动智能信息平台建设及手持终端使用试点工作,流动人口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市共向外来流入人员的户籍地提交通报重点婚育信息664811条,接收流出人员现居住地反馈信息59871条。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目标,深入开展“一盘棋管理、均等化服务”专项行动,在48个乡镇(街道)和78个社区建设了融宣传教育、基础管理、孕环检、避孕药具发放、信息交换等“五位一体”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规范化服务中心,基本构筑“5分钟避孕药具免费获取服务圈”。全市共设立避孕药具免费服务点 2554 个,落实免费技术服务229479例,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服务全覆盖。重视与全国各地双向服务管理协作,在13个省、市建立了20余家在外商会计生协会,与全国448个点签订了区域协作协议,并在乐清建立安徽驻浙江“计生协会+党支部”工作站。依托区域协作,全年共落实流动人口补救措施3586例,进一步形成内外共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服务管理机制。 (六)加强系统建设,科技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完成了温州市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一期建设,并通过验收,初步实现与卫生、民政、教育、人口计生等部门的数据信息,实现资源共享。累计投入3370.4万元,完成了788个社区、5886个行政村网络延伸工作,实现了全员人口信息网络延伸全覆盖,构建起市、县、乡镇(街道)、社区、村五级纵贯格局,推进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设计开发网格化管理系统,加强对网格工作的任务派单和动态监管,同时为网格人员及时提供信息查询等个性化服务,使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得到及时有效落实。 (七)深化宣传教育,良好的舆论环境逐步形成。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宣传权威性、广泛性和快捷性的特点,建立起电视台人口专栏、《温州日报》定期刊登专稿、《温州晚报》人口专版、人口计生网站、计生简报“五位一体”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模式。首次开展了人口计生广告语评选,共征集到全国各地广告语1200余条。结合时代元素,及时更新电台、公交车、出租车车载公益广告内容,不断扩大电梯音频、视频广告的辐射面,将宣传工作的触角深入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认真组织开展百场文艺下乡巡演活动,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基本国策,深得群众好评。坚持把生育文化作为乡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新型生育文化园区和生育文化场馆,让群众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接受新型生育文化的熏陶。 (八)落实各项举措,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新的加强。以建设“五型机关”为要求,组织开展了以“比干劲、比思路、创一流”为主题的“两比一创”活动和委机关全员“互学互比”活动。根据全年工作任务,制订《市人口计生委年度重点工作分解落实进度安排表》,细化安排月度计划,狠抓全年重点项目工作落实。建立了委机关党员干部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委机关全体干部轮流主讲,鼓励机关干部深入思考,积极研究,及时发现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通过学习来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全市培训基层计生干部2万人次,全面提升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二、2014年工作基本思路 2014年,我市的人口计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一主题,在工作理念上更加突出人文关怀,在工作手段上更加突出依法行政,在工作重点上更加突出家庭幸福,在工作方式上更加突出优质服务,启动实施优生健康促进计划,在服务创新中扎实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力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我市“赶超发展、再创辉煌”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十一大工作任务: (一)以严格落实“三不变”为抓手,高层倡导,保持良好工作态势。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变,“一票否决”制不变,确保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继续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年度考绩的重要内容和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要任务,加强对基层基础建设、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等重点领域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推进任务层层落实,成效层层体现。充分发挥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进一步理顺相关部门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调机制落实,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时,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加强市级功能区、省属部门、国有集团等单位的管理,确保管理不留空档。顺应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等新形势要求,加大改革力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排名通报机制,完善工作措施,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杜绝计划生育严重行政侵权行为及恶性事件,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和漏、瞒报现象,强化实数计生,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以深入实施“强基创优工程”为载体,固本强基,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人口计生基层治理体系改革,提高治理能力,坚持把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纳入党的基层建设大局,将网格化管理制度融入到“红色细胞工程”中,始终把人口计生强基创优工程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抓紧抓实抓到位,推进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协管员+驻村(或网格)干部”的信息采集方式和日常管理模式,动员组织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党员、村计生服务员、计生协会会员协同管理,实施组团式服务,确保人员到格、任务到户、责任到人,做到“工作经常、信息顺畅、情况清楚、数据准确、管理到位、服务优质”。注重制度构建,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管理、民主管理监督三项制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内容,全面落实独生子女“双份”政策和对违法生育的制约,使之成为村民互为监督和自觉遵守的有效制度;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在农村新社区实行联村计生村规民约,在更大程度和更广范围内发挥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作用。同时,要防止出现因村级组织人员换届而影响计生村规民约执行的现象。按照人口计生工作政治、经济、责任“三捆绑”要求,不断完善资源共享、责任共担机制,把人口计生强基创优工程与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文明村建设、和谐社区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在安排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补助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挂钩,既对先进单位予以政策倾斜、优先落实,又对落后单位严格追究、明确责任,该否决的坚决否决,建立健全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资源调配机制。同时,建立市领导挂钩县(市、区)、县(市、区)领导联系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联系村(居、社区)制度,进一步健全县、乡两级工作例会制度和县级部门联系整治乡、村制度,实行责任挂钩,推进工作重心下移。继续发挥计生协会在维护计生家庭权益、开展生育关怀和推进群众自治方面的作用,提升基层工作水平。 (三)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全程服务,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着眼于提高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战略目标,启动实施优生健康促进计划,不断丰富完善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项目体系。全面对接落实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深化优生“两免”服务;认真开展高风险孕妇产前免费筛查诊断项目,实施免费实施乙肝病毒母婴传播阻断项目;进一步推进孕期随访、孕妇免费营养素补充等工作,将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工作从婚前、孕前延伸到产前、产后。结合病残儿鉴定工作,对存在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再生育夫妇,加强优生指导,实行全程服务,严格控制遗传性病残儿出生。与此同时,依托市、县和镇街(社区)卫计服务平台,以面对面宣传咨询指导和个性化医疗服务为特征,在本人自愿和尊重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对不孕不育夫妇积极开展有关医学知识宣传教育咨询、技术检查、诊疗求医指导和爱心资助治疗等个性化服务;对符合政策的再生育对象开展优生优育服务活动,深化拓展“祝您好孕”工作品牌,促进和谐社会和幸福家庭的建设。 (四)以实施生孕关怀为依托,以人为本,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优质服务县(市、区)创建力度,确保国家级优质服务县继续稳固在先进行列,省级优质服务县不断挖掘进步潜力,积极争创国家级优质服务县。紧紧抓住卫生和计生机构合并的有利契机,以人的全面发展和群众的需求为服务导向,努力构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把优质服务深化为以家庭为基点,针对全生命周期的不同人群和不同阶段的各类家庭提供出生缺陷干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服务。充分发挥全市城乡社区卫生计生服务合作建设全覆盖的作用,在落实计生和妇幼保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基础上,以面对面咨询指导和个性化、跟踪式的服务模式为特征,拓展开展“优孕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妇女“五期”健康服务。根据“政府指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宣传指导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组织动员育龄群众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自主、自愿而且负责任地作出决定,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广泛开展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工作,提高孕前服务管理水平。做好部门协调工作,推进青春期健康教育基地(中心)建设,并以此为载体组织开展生殖健康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楼宇、进家庭”活动,提高群众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科学知识水平。 (五)以关爱计生家庭为主题,政策推动,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关怀计划生育家庭,关心民生事业,整合社会资源,全面落实“三项”基本制度,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全社会共同支持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继续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探索建立与大社保接轨融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农村计生家庭参照城镇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基层进一步健全人口计生公益金制度,争取将流动人口纳入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范围,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探索完善计生特殊家庭社会化帮扶机制,尽可能给予更多实惠、更多照顾。努力争取民政部门支持配合,把居家养老全面融入人口计生工作,建立健全立足社区、面向老人的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加大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和社工队伍、志愿者队伍协同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拓展为计生家庭服务的内容。大力推进计生家庭幸福促进“十大工程”建设,继续开展“计生困难家庭幸福生活促进行动”,举办第五次“生育关怀•爱心助学行动”,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幸福指数,在全市上下形成爱心传递、互联互动的局面,营造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 (六)以严打严管严抓为手段,标本兼治,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坚持把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紧盯关键环节,健全治理工 作机制,协调部门职责落实,保持整治气势、打击态势、下降趋势,确保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超出正常值部分下降10%以上,重度偏高的县(市)下降2个点以上。规范再生育全过程服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再生育孕前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落实孕期信息监测制度,对再生育对象实行全过程服务管理。对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坚决取消其再生育指标,不再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进一步完善“信息资源相互共享、部门联动无缝对接、区划协作密切配合”的打击“两非”联动机制,深挖案源,从严查处。定期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出生实名登记、无证产前报告、定点凭证引产等制度,从源头上防范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对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坚决取消其再生育指标,不再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加强外来人员出生性别失衡高发地区、高危人群、重点对象的统计分析,有针对性地解决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同时,加强对“两非”案件的法律分析与研究,突破一些重点案件,并依托新闻媒体曝光典型重大案件,力求达到查处一例、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七)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的,便民为民,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人口计生普法宣传活动,加大执法队伍教育力度,将依法行政和保障公民权益工作贯穿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个环节,深入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创建活动,至2014年底,全市100%的乡镇(街道)达到市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在此基础上,制定社区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标准,把规范化创建活动向社区推进。积极推行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加大往年遗留对象清理力度,实现依法征收。严格按照“五个一”(一个统一的标识、一套详细的办事规范流程图和小册子、一套上墙的行政服务工作制度、一套清晰规范的办事示范文本、一套统一的信息服务网络)的标准,规范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起“项目化、流程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办事体系,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群众“零距离”办事。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实行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之制、限时办结制和实行职位代理制,创新服务管理方式,完善网上办证和审批相关制度,精简办证事项,积极应对“单独政策”,规范、完善和优化再生育审批程序、流程,有计划的推行凭本人申明承诺办理制。严格落实人口计生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查处机制,确保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法律责任和党纪政纪责任追究到位。继续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以“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政风行风评议、政务村务公开、有奖举报等为载体,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重视网络舆情,建立预警监测机制,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深入开展集中专项检查,确保办事办证审批便民、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使用规范、文件制定合法等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八)以完善工作机制为重点,精准管理,提升流动人口计生水平。继续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格局。根据“班子进入、职责纳入、考核融入”的要求,将计划生育纳入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全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互联互通信息,强化协管员队伍计生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以企管人”的工作模式,深入开展精准化管理专项行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服务纳入到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中,确保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基本免费项目和奖励、优待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省综合信息平台的应用,稳步推广流动人口移动智能信息平台及手持终端采集信息,及时核实、通报和反馈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婚、孕、育和避孕节育等重点信息,强化《婚育证明》查验和发放、孕环情检查、个案信息录入等工作。推进动态监测分析常态化,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面临的社会管理问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考核评估体系建立等方面的研究。严格落实泛长三角区域协作协议精神,继续深化与北京等448个点的区域协作,加强与浙闽边协作区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完善信息资源互通、服务管理互动、行政执法互助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度。认真抓好市内双向管理,做到“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责任互担、经费互结”,最大限度地降低市内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比例,提高有序管理和均等服务水平。 (九)以强化科技应用为支撑,建用并举,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温州市人口信息综合管理、人口计生网格化管理系统、征收社会抚养费系统的建设成果,依托市、县、乡、社区、村五级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全覆盖的资源优势,强化育龄妇女数据信息源头管理,提高数据质量。争取市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与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市卫生妇幼产前系统实现端口对接、数据共享,推进实有人口动态管理,实现对人口数量、素质、分布、结构等人口变动信息的监测、分析,通过多种形式为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同时,按照“边应用、边完善,以用促建、重在应用”的原则,突出人口信息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性信息资源的利用,努力完善温州市人口计生网格化管理系统,实现精细化管理,使基层的数据采集工作朝着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网络延伸组合点转换成单独村延伸,巩固提升全员人口信息网络延伸工程。积极探索建立网上培训模式,开发建设温州市人口计生网上培训考评系统,方便基层干部学习掌握系统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全面实施县级计生指导站“数字化”建设,运用信息化先进手段,拓展服务管理内容,提升管理效能。 (十)以树立婚育新风为导向,氛围造势,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大服务的工作思路,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建设具有温州特色的人口文化。加强主流媒体宣传,依托温州电视台《温州计生》栏目和《温州晚报》“人口计生”专版,加大计生政策和惠民措施的宣传力度,结合我市人口计生重点、难点工作,加强策划组稿工作,进行专题性跟进式的系列宣传报道;继续做好温州电视台、温州电台、市区公交车和电梯音(视)频的公益广告宣传;不断优化人口网站的阵地建设,提高网站宣传的质量,提升人口网站在群众中的知名度,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内容”。结合农村新社区和农家书屋、“强基创优”工程等项目的建设,新创一批市级新型生育文化示范、先进村(居),建设一批村级人口文化图书室,加强综合性人口文化园区建设,不断加强基层人口文化阵地建设,优化宣传环境和宣传设施。加强面对面宣传教育工作,使群众的婚育观念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升。按照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的要求,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努力拓展“三优”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加强温州松成人口文化艺术团编排节目的指导,并开展形象宣传和推介工作,让艺术团走出市域,发挥更大的宣传作用,打造我市文艺宣传的品牌。 (十一)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途径,改进作风,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抓手,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以及市委“1+8”实施意见,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确保整个活动有声势、有特色、有实效,促进党员干部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动员组织全系统广大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指导,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做到情况在一线了解、问题在一线解决、决策在一线落实、形象在一线树立。根据“注重综合素质、提升岗位能力、实施全员培训、促进终身学习”的思路,继续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通过专题培训班、“人口讲坛”等形式,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深入开展分层级、大规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切实加强“五型机关”创建活动,通过创建“学习型”机关,推进干部素质提高;创建“服务型”机关,努力树立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创建“责任型”机关,强化工作执行力;创建“效率型”机关,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创建“廉洁型”机关,形成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机关正气。教育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干部牢固树立“团结、务实、创新、奉献”的计生人核心价值观,敢于担当,善于开拓,勇于创新,真情奉献于人口计生事业,真心服务于广大育龄群众,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讲奉献”的干部队伍。全面落实“公开竞聘、职业培训、绩效管理、工薪待遇”的要求,加快推进村级计生服务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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