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卫发〔2015〕34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
调用方案(试行)的通知
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温州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方案(试行)》发给你们,请予以执行。
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2月13日
抄送:省卫计委应急办,市财政局,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叶朝阳副市长,叶世强副秘书长。
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印发
(共印25份)
温州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方案(试行)
为规范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提高应急物资的使用效率,根据《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温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局有关职能处室和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应急装备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应急储备物资目录和配置方案,制订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储备物资经费预算、统一采购和面上调配。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承担本单位卫生应急装备及物资储备管理领导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二)职责分工
市卫生局应急办负责制订卫生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购置清单,规财处负责经费落实和招标采购,医政和疾监处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应急物资的配置和管理。
依据分类管理原则,设立卫生防疫、院内抢救和院前急救等三个类别的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分别设在市疾控中心、市中心医院和市急救中心,日常管理工作交由依托单位负责。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应本着“自用自储”的原则,落实日常应急物资的储备。
各“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应当设立应急物资专库,实行专人管理。存放应急物资的库房应符合物资储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要避光、通风良好,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污染等措施。对需低温保存的,应在符合温度控制要求的冷库、冷藏柜、冰柜中保存。各储备库要建立采购、验收、保管、领用、补充、更新、安全等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规范。要对储备仓库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规范的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储备仓库和物资的安全。应急装备使用人员应配合应急装备日常管理单位对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每年年末向市卫生局上报卫生应急物资储存管理情况,包括采购、储存、维护保养、调用、回收、耗损、处置等。
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配置和管理,参照上述要求予以执行。
二、储备依据和储备形式
(一)储备依据
《国家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基本装备目录》、《国家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基本装备目录常用应急药物储备目录》;《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温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二)储备方式
实物储备:包括个人防护、医用器材、医疗急救装备、后勤保障装备、现场采样设备、现场检测试剂和设备、消杀器械和药品、中毒救治药品、普通抢救药品、常备疫苗和血清等。
计划储备:对于常用药品、二类免疫疫苗,可采取与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签订储备合同的形式储备应急物资。
资金储备:在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经费,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采购所需应急物资。
信息储备:根据卫生应急工作实际需要,各储备单位要动态收集所需各类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建立应急处置所需储备物资的生产企业、供应商的名录等信息库。
三、调用程序和动态管理
(一)调用程序
卫生应急物资必须做到“专物专用”,未经市卫生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在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批,后补办手续。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需要调用卫生应急储备物资的,按以下程序办理:使用单位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包括物资品种和数量)→市卫生局核定后签发调拨通知单→储备单位做好调用物资出库登记→使用单位接收并办好交接手续→应急工作结束后相关物品交还原储备库→物资储备库及时补充一次性耗材应急物资,检修和维护卫生应急装备。有关物资耗损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并作说明,报市卫生局批准处理。
(二)动态管理
对使用有效期较短、市场供应充分且在日常应急工作中经常使用的卫生储备物资,可以实行动态储备管理,各有关储备单位可按照“用旧补新、先进先出、等量更替”的原则调出使用,同时补充相同数量的新物资进行储备,避免浪费。
各储备库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应急物资的入库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物资流入储备环节。要建立和实行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动态管理机制。对所采购的应急储备物资,要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和应急储备物资登记两套档案,明确保管和使用责任人制度。建立应急物资定期核查制度和应急物资过期预警预报制度,对储备物资按照“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应急物资“常备常新”,减少浪费。
卫生应急储备物资储存年限到期或超期的,非人为因素损坏以及国家公布淘汰或禁用的,由储备单位提出申请,报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处置。对已批准做资产处置的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及时做好销账处理。
四、经费保障
按照平战结合,适度储备的原则,采取一次性或分次储备到位的办法进行储备。各储备单位应在年末将本年度应急物资的消耗情况,以及次年度卫生应急储备经费预算报市卫生局。
五、监督检查
市卫生局将定期监督检查应急储备物资使用管理,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
附件:温州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用制度
附件:
温州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用制度
1.按照“常备不懈,定额储备,及时调度,满足急需”的原则,根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卫生应急队伍的类型、职能制定卫生应急物资装备标准,编制“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目录”和应急物资装备采购计划和经费预算。
2.物资储备类别主要包括:医疗救援类、传染病控制类、中毒处置类和核与放射类以及队伍保障类物资和装备。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性质进行重点储备。
3.对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器械、疫苗和个人防护装备等应急储备物资,实行分类管理,按保存条件分别存放。
4.制定应急储备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补充、更新、安全等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应急物资使用管理情况,加强应急物资的规范管理。
5.建立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调用机制,统筹物资储备和使用,建立应急物资装备信息化管理制度,实现应急物资的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
6.合理调度和使用应急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技术装备的管理,按期检查,以使应急物资质量可靠,库存充足,技术装备定期保养、性能良好。防止储备物资、技术装备被盗用、
挪用、流散、失效、损坏,一旦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
充、更新和维护,保证储备物资的动态平衡。
7.物资保障部门职责:
(1)制定应急物资年度购置计划,做好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并按相关要求妥善保管。
(2)定期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清点核对,做到账物相符,账册资料齐全、完整。
(3)应急物资储备库应做到整洁、通风,物资存放整齐有序,消防设施齐备有效、电器线路安全、防盗设施完好。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保证应急物资供应及时到位,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及时补充消耗物资。
8.应急储备物资保管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保管制度,保证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2)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做到应急储备物资的名称、生产厂家、数量、产地、规格、型号、参数、批号(出厂日期)“八核对”,否则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3)定期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清点核对,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账物相符,账册资料齐全、完整。
(4)应急物资储备库应做到整洁、通风,物资存放整齐有序,消防设施齐备有效、电器线路安全、防盗设施完好。
(5)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分发制度,未经领导签字同意,不得擅自发放应急储备物资。
(6)做到工作时间在岗,下班后保持通讯通畅,应急状态随叫随到,确保应急储备物资的及时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