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卫发〔2015〕98号
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推广使用“健康温州”等微博微信平台的通 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温州经开区民政卫生和计生局,温医大及附属各医院、解放军118医院,市直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市属各民营医院,温州卫投集团、市医管中心,委机关各处室:
“健康温州”作为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微博、微信平台,自2014年8月开通上线以来,已成为发布温州卫生计生政策和服务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群众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逐步上升。“温州发布”作为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名义注册的官方微博、微信平台,自2014年9月上线至今,粉丝数将近25万,影响力不断提高,已成为传递温州好声音、凝聚发展正能量的重要宣传平台。为将全市最权威的党务政务信息、最新鲜的新闻资讯以及最新的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及时推送到基层,根据市委办《关于做好“温州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温委办传〔2015〕37号 )和委办公室推广“健康温州”微博、微信的相关要求,现就推广使用“健康温州”、“温州发布”微博、微信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广使用对象
推广使用重点人群为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温州经开区民政卫生和计生局,温医大及附属各医院、解放军118医院,市直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市属各民营医院,温州卫投集团、市医管中心,委机关所有在职人员。鼓励离退休干部职工、工勤人员积极订阅。
二、平台名称及关注方式
(一)平台名称
新浪微博:健康温州腾讯微信:健康温州(微信号:wzwsjgzpt)
新浪微博:温州发布腾讯微信:温州发布(微信号:wenzhoufabu)
(二)关注方式
1、微博:在新浪微博搜索“健康温州”、“温州发布”,或扫描上方相应的微博二维码进行关注即可。
2、微信:打开微信使用“扫一扫”功能扫描上方相应的微信二维码,或通过打开微信“通讯录”-“添加”-“查找公众号”,输入“健康温州”、“温州发布”或微信号“wzwsjgzpt”、“wenzhoufabu”直接加关注即可(“温州发布”的推广须关注后在微信平台对话框输入关键词“市卫计委”方为有效)。
三、组织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各地各单位须于2015年9月底前完成“健康温州”、“温州发布”政务微博、微信的推广使用工作,使其在卫生计生系统全体干部和广大职工中形成全覆盖。
(二)统计方式。“健康温州”微信公众号平台将开设关注情况排行榜,动态显示各地各单位关注情况。市卫计委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推广使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三)部署发动。各地各单位要落实力量,加强宣传发动,切实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健康温州”、“温州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平台推广使用工作。为保证推广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地各单位于4月15日前研究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并将推荐表(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方式报送至市卫计委办公室。联系人:赵钰龙,电话:88996926,传真:88990544,邮箱:wzwsxx@126.com,健康温州发布QQ群:446555160。
附件:“健康温州”等微博微信推广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推荐表
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4月10日
附件
“健康温州”等微博微信
推广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推荐表
单位名称(盖章):
名称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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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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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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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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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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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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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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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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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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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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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联络员请填写QQ号和微信号。联络员确定后,请及时申请加入健康温州发布QQ群,群号:446555160。
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印发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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