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献血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来自安徽的李女士办理了临床用血报销手续,共计2900元。这是修订后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自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温州首次为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获得者的兄弟姐妹办理免费用血手续。
此次前来报销的李女士,今年年初在温州住院期间,因妊娠期血小板减少症输注了2次血小板,计20个治疗量。其哥哥李先生,曾获得2008-2009年度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根据新版《实施办法》第十八条(二)规定: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享受"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两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优惠政策,李先生的妹妹幸运地享受了此待遇。 温州市献血办公室 吴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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