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退出关怀版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动态新闻 >新闻动态
准妈妈的免费福利送到“家门口”
时间: 2015-07-13 0:00:0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点击: 字号:[ ]

    2015年8月1日起,温州市将全面启动《温州市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分级服务管理实施方案》。该方案的颁布将彻底改变我市孕产妇以往在临床医疗机构建卡的局面,建立起由基层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建册、各级医疗机构共同承担产前检查的新型工作模式。该模式将分级诊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机地结合,真正将医疗服务送到了群众的家门口。

一、准妈妈们,早孕建册很重要!

准妈妈们在孕12周前,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免费建立《孕产妇保健册》,接受健康状况评估。该评估内容包括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艾滋病、梅毒、乙肝等各项检查,全方位了解孕产妇的健康状况。在此基础上,对孕产妇高危因素进行系统的评定,判断是否存在危害妈妈和宝宝的危险因素,以便及时干预、纠正。因此,准妈妈们,早孕建册很重要哦! 

二、建册后,全方位服务清单

建册后准妈妈们将自行携带《孕产妇保健册》,自主选择产前检查机构进行系统的产前检查,可以是具备产前检查资质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也可以是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整个孕期产前检查次数不少于5次,且孕28-36周、37-40周各进行一次高危因素等级评定。

(一)乡镇卫生院为您孕情送大礼

此次《温州市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分级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的颁布,一大特色就是突出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的孕期项目管理。针对符合乡镇卫生院建册要求的孕产妇女,从建册到产后42天,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对孕产妇提供了全程的免费服务。

1.孕期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准妈妈们提供全程免费的孕期宣教、咨询、指导及随访。孕早期进行遗传、膳食营养、用药和生活习惯方面的宣教,避免不良因素造成致畸或流产;孕中期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宣传告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孕期营养;孕晚期宣传孕妇自我监护知识,告知产褥期知识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2.产后保健:新妈妈出院后3-7天内,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免费上门开展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在随访过程中发现母婴异常情况将适当增加访视次数或指导及时就医;产后42天为产妇免费进行一次检查,了解母体恢复的情况并行相应指导,如发现异常,及时治疗。对孕产期有合并症和并发症者,建议进行相关检查,提出诊疗意见,对高危孕产妇,按照高危因素进行复查及结案。

(二)县市级大医院为特殊的您保驾护航

为保证孕产妇的安全,对于危重孕产妇,我们随时畅通绿色通道。形成由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县级医院—省市级医院的转诊救治机制,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是国家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是实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有力举措。为使更多孕产妇享受到这一免费政策,我市将服务关口前移,真正实现“家门口”的免费服务。

 

温州市妇幼保健所    项

网站地图 -- 返回首页
联系我们   |    隐私声明    主办单位: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邮编:325000 网站标识码:3303000039号
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市行政大楼18号楼 6、7、14楼 备案编号:浙ICP备13024831号-4 技术支持:温州瑞星科技
浙公网安备 33030202000853号

该链接属站外链接,将无法使用辅助浏览工具! 是否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