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元旦起实施,生育二孩不再需要审批。记者昨日从温州市卫计委获悉,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第一和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均可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进行登记,领取生育登记服务卡。对于政策施行后已出生二孩的,也可以到街道进行补办。截至昨日下午5时,我市超过247对夫妻办理了二孩登记。
单独两孩实施后,生育二孩要办理生育审批,一个流程下来,需要十几个工作日。随着全面二孩政策落地,有市民担心会出现新的“办证难”问题。对此,市卫计委基层指导处处长朱煊赫表示,符合“全面二孩”政策的夫妻,生育一孩和二孩都只需要到街道计生办登记,不用再审批。如夫妻双方有所不便,可交由社区代办。而非本地户口的夫妻也可到其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进行登记办理。
另外,对于特殊情况且无违法多生育子女的,在生育第三个子女时仍需再生育审批。比如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合计生育不超过两个、现家庭未成年子女不超过一个的;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胎子女为双胞胎,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两个子女都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根据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至于生育假具体延长多久,还需要等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条例出台。
朱煊赫提醒,按照国家“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则,一孩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且不打算生育二孩的,仍可办理独生子女证,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奖励。
(来源:温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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