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 1.1建立健康档案 | 份 | 3 | 通过就诊、体检、入户调查等方式新建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健康体检、健康评价、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 含人力成本、材料费、通讯费、印刷费和电子健康档案的录入等。 | 按照当年新建健康档案记录统计,根据网格地址来区分建档单位。结合往年报表,按实际建档数计算。 |
1.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 份 | 0.2 | 动态规范健康档案管理,及时对患者一般情况,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和用药情况,体检记录进行有效完善。 | 包括人力成本、材料费、通讯费、印刷费等。 | 按照已建健康档案统计,除去不合格档案(身份证错误,《个人基本信息表》必填项空项或错项≥2项,体检表必填项空项或错项≥3项,或缺少健康评价)。可根据总建档份数×健康档案抽查合格率计算。 |
2.预防接种 | 2.1预防接种建卡 | 人 | 0.5 | 为辖区内居住满3个月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卡,每半年对辖区接种卡进行一次核查整理。 | 包括人力成本、通讯费、冷链管理费等。 | 按照当年新建立的儿童预防接种档案统计。 |
2.2预防接种 | 针次 | 1.5 | 按要求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包括通知、预检、登记(核实、告知)、接种、留观和统计;每次完成接种后,将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疫苗批号、接种单位、接种医生等内容登记到儿童预防接种卡,并录入预防接种管理系统;定期开展辖区流动儿童摸底调查,及时进行补证和/或补种;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包括及时上报、一般反应处理和协助调查诊断等。 | 包括人力成本、材料费、调查、记录及通讯费等。 | 按照当年儿童一类疫苗接种记录统计。 |
3.儿童健康管理 | 3.1新生儿保健建册 | 人 | 0.5 | 对辖区内满月新生儿建立儿童保健册,记入婴幼儿保健册,录入儿童保健信息系统。定期进行核查整理。 | 包括人力成本、记录及通讯费等。 | 按照当年新建立的婴幼儿保健档案统计。 |
3.2儿童保健电子档案维护管理 | 人 | 0.5 | 户籍地核实辖区内儿童出生信息,建立专项电子档案,定期进行追踪管理,定期更新专项档案。 | 包括人力成本、记录及通讯费等。 | 按照妇幼信息系统专项档案统计。 |
3.3新生儿上门访视 | 人次 | 3 | 上门家庭访视,了解出生情况、预防接种、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询问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等情况,进行测量体温、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等检查,给予健康指导,录入儿童保健信息系统。 | 包括人力成本、检查、记录及通讯费等。 | 按照当年新生儿访视记录表统计。 |
3.4 0-3岁儿童健康管理 | 人 | 8 | 28日、3、6、8、12、18、24、30、36月龄各1次。询问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及发育评估,给予健康指导,6-8、18、30月龄各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6、12、24、36月龄采用听行为观察法进行听力筛查,并记入婴幼儿保健册,录入儿童保健信息系统。统计单位由各地选择人或人次。 | 包括人力成本、体检及指导、保健、检查费、材料费、通讯费等。 | 按照当年0-3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的次数统计。人次数以0岁组人数*4次;1-2岁组人数*2次;3岁组人数*1次计算为限。 |
人次 | 2.5 |
3.5 4-6岁儿童健康管理 | 人次 | 2 | 每年1次。询问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视力筛查及发育评估,给予健康指导,并记入儿童保健册,录入儿童保健信息系统。 | 包括人力成本、体检及指导、保健、检查费、材料费、通讯费等。 | 按照当年4-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统计,以每年龄组1次为限。 |
3.6高危儿、营养性疾病患儿管理 | 人次 | 2 | 筛查出高危儿、营养性疾病患儿,建立管理专案,增加随访次数,给予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和指导,必要时转上级机构,生长发育正常、症状体征减轻或消失时结案,同时做好记录,录入儿童保健信息系统。 | 包括人力成本、体检及指导、保健、检查费、材料费、通讯费等。 | 按照当年高危儿营养性疾病患儿随访管理记录的次数统计。 |
4.孕产妇健康管理 | 4.1早孕建册 | 人次 | 8 | 对怀孕妇女在孕12周前建立孕产妇保健册,进行问诊、体检、化验和辅助检查,给予卫生、心理、营养、产前筛查和避免畸胎因素等健康指导,并记入孕产妇保健册,录入孕产妇保健信息系统。 | 包括人力成本、孕妇健康状况评估指导、一般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肾功、血糖检测等。 | 按照当年新建立的孕产妇保健档案统计。 |
4.2产前检查(针对孕中晚期仅随访记录) | 人次 | 0.5 | 孕16-20、21-24、28-36、37-40周至少各进行一次孕期随访或催诊工作,并做好记录。 | 针对未进行检查的机构,包括人力成本、材料费、记录和通讯等费用。 | 按照当年产前检查记录的次数统计。 |
4.2产前检查 | 人 | 4 | 按要求开展产前检查服务:进行问诊、一般体检、产科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按规定进行产前筛查、孕期糖尿病筛查和高危孕妇筛查等,有异常情况者和高危孕妇增加检查次数,给予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和转诊,检查情况记入孕产妇保健册,录入孕产妇保健信息系统。统计单位由各地选择人或人次。 | 包括人力成本、材料费、检查、记录和通讯等费用。 | 按照当年产前检查记录的人数或次数统计,人次数以建卡孕产妇总人数×8次为限。 |
人次 | 1.5 | 包括人力成本、材料费、检查、记录和通讯等费用。 |
4.3产后访视 | 人次 | 3 | 产妇分娩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访视1次,进行问诊,测量血压、体温,检查乳房和子宫复旧情况,给予卫生、营养、康复及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等指导,访视情况记入孕产妇保健册,录入孕产妇保健信息系统。 | 在产妇家中进行,包括人力成本、检查、记录和通讯等费用。 | 按照当年产后访视记录统计 |
4.4产后42天健康管理 | 人次 | 1 | 进行问诊,测量血压、体温、体重,检查乳房和子宫复旧情况,给予产后康复等健康指导,并记入孕产妇保健册,录入孕产妇保健信息系统。 | 包括人力成本、材料费、检查、记录和通讯等费用。 | 按照当年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统计。 |
4.5高危孕产妇管理 | 人 | 4 | 对筛查发现的高危孕产妇进行高危评定,做好高危标识、报告和专案登记,落实分级随访管理,对高危因素复杂或病情严重者,及时转诊至上级机构诊治,并做好追踪了解转归,产后42天检查时按高危因素进行复查并予结案。 | 包括人力成本、材料费、高危评定、报告和专案管理、落实分级随访管理、检查、记录和通讯等费用。 | 按照当年结案的高危孕产妇人数统计,除去管理不合格人数。 |
5.老年人健康管理 | 5.1老年人健康管理 | 人 | 7 |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询问生活方式、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状况评估和健康指导。 | 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人力成本、材料费和咨询记录等。 | 按照建有老年人管理专案、且有当年《老年人健康检查》和《健康管理登记表》的人数统计,除去健康检查和健康管理登记表不合格(空项、缺项、错项≥3项,缺血压、血糖任1项,缺健康评价)的人数。可以按老年人健康管理专案建档总数×老年人抽查规范管理率计算。 |
体格检查:包括人力成本、常规体格检查、耗材等。 |
辅助检查:包括人力成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和心电图检测等成本费用。 |
健康指导:包括人力成本、材料费等。 |
6.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 6.1高血压健康管理 | 人 | 10 | 对35岁以上首诊者测量血压,通过体检、随访、建档等途径检出高血压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按分级管理要求进行随访、体检、评估、干预、双向转诊和健康指导。分级管理要求:健康体检每年1次,随访一级每年4次、二级每年6次、三级每年12次。管理情况记入健康档案。统计单位由各地选择人或人次。 | 检查发现:包括非同日三次测量,完成网络报告,含人力成本等。 | 按照规范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统计。可以按实际管理高血压人数×高血压抽查规范管理率计算。 按照高血压患者管理专案中当年填有《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的次数统计,除去随访记录表不合格(空项、缺项、错项≥2项,血压值未填,连续2次血压未控制未建议转诊)的人数。一级、二级、三级随访人次数分别统计。数量控制上按一级管理专案建档人数×4次、二级管理专案建档人数×6次、三级管理专案建档人数×12次计算为限。 |
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包括人力成本、病情询问、相关检查、健康教育和指导。 |
人次 | 2.5 | 健康体检:包括人力成本、通讯、耗材、常规体格检查,指导和健康教育和血糖血压检查等 |
7.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 7.1糖尿病健康管理 | 人 | 11 | 通过门诊、体检、随访、建档等途径检出糖尿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按分级管理要求进行随访、体检、评估、干预、双向转诊和健康指导。分级管理要求:健康体检每年1次,随访常规管理每3个月1次、强化管理每1个月1次。管理情况记入健康档案。统计单位由各地选择人或人次。 | 检查发现:包括最终确诊,完成网络报告,含人力成本等。 | 按照糖尿病患者管理专案中当年填有《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的次数统计,除去随访记录表不合格(空项、缺项、错项≥2项,血糖值未填,连续2次血糖未控制未建议转诊)的人数。常规管理、强化管理随访人次数分别统计。数量控制上按常规管理专案建档人数×4次、强化管理专案建档人数×12次计算为限。 |
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每年4次,包括人力成本、材料费、病情询问、相关检查、健康教育和指导。 |
人次 | 2.75 | 健康体检:每年1次,包括人力成本、通讯、耗材、常规体格检查,指导和健康教育和血糖血压检查等 |
8.严重精神障碍管理 | 8.1严重精神障碍管理 | 人 | 12 | 定期开展社区摸底排查,发现疑似病人送上级机构诊断复核,确诊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按分类管理要求进行随访、体检、评估、干预、双向转诊、应急处置。分级管理要求:体检每年1次,对病情不稳定者(危险性3-5级),给予对症处理后转送上级医院,未住院者2周随访;对病情基本稳定者(危险性1-2级),调整用药等处理后,2周随访,如病情趋于稳定,每3个月随访1次;对病情稳定者(危险性0级),每3个月随访1次。管理情况记入健康档案。统计单位由各地选择人或人次。 | 患者信息管理:包括通讯费、交通、相关部门协助与登记记录等费用 | 按照严重精神疾病管理档案中当年填有随访服务记录的次数统计,除去随访记录不合格(空项、缺项、错项≥4项)的人数。常规管理、强化管理随访人次数分别统计。数量控制上按危险性3-5级人数×12次、危险性1-2级人数×6次、危险性0级人数×4次计算为限。 |
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包括人力成本、检查、康复指导、材料费、记录以及通讯和协作费等。 |
人次 | 3 | 健康体检: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检测等。 对病情稳定或基本稳定而服用氯氮平等药物者,增加4次血常规。 |
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 9.1结核病患者管理 | 人 | 12 | 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根据规范管理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强化期(注射期)至少1次/10天,巩固期至少1次/1月,每例普通肺结核患者全程(2个月强化期,4个月巩固期)访视至少需访视10次。 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包括:记录患者停止治疗的时间及原因;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收集和上报患者报卡。同时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转归评估,2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统计单位由各地选择人或人次。 | 筛查及推介转诊:包括通讯费、交通、相关部门协助、转诊与登记记录等费用。 | 按结核病条线管理进行统计及数据控制。 |
第一次入户随访:上门开展,包括人力成本、材料费、检查、结果反馈等费用。 |
人次 | 3 | 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每年4次,包括人力成本、材料费、检查、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康复指导、记录以及通讯和协作费等。 |
结案评估:包括人力成本、结案评估记录,转诊和和随访等费用。 |
10.中医药健康管理 | 10.1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 | 人 | 2 | 每年1次,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要求有体质辨识表和辨识结果,并记入健康档案。 | 通过问卷进行体质辨识评估,每人次20-30分钟,包括人力成本、记录及通讯费等。 | 按照老年人管理专案中当年填有《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的人数统计。 |
10.2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 | 人 | 0.8 | 对6、12、18、24、30、36月龄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保健指导,包括中医饮食起居调养和摩腹、捏脊、穴位按揉方法指导,做好指导记录,条件具备时录入儿童保健信息系统。统计单位由各地选择人或人次。 | 包括人力成本、材料费、饮食起居和捏脊等穴位按摩的综合指导、记录及通讯费等。 | 按照儿童健康管理档案(儿童保健册)当年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人数或人次数统计。0岁、1岁、2岁、3岁组分别统计。人次数以0岁组人数×1次;1岁、2岁组人数×2次;3岁组人数×1次计算为限。 |
人次 | 0.4 |
11.健康教育 | 11.1 健康教育 | 人口数 | 0.2 | 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每个机构每年不少于12种印刷资料和6种影像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至少6期;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每年至少9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每年至少12次;结合门诊、访视等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 包括人力成本、材料费、横幅费、授课费、交通费、通讯费、场租费、健教物品材料、照相、摄影、录音、撰写报告等费用。 | 按上一年度公安人口数据资料辖区内常住人口数计算。 |
1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 12.1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 人口数 | 0.08 | 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规范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登记、报告;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包括病人救治和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和随访、密切接触者管理、疫点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宣传教育等。 | 包括人力成本、疫情报告和监测费、表格印刷、上报登记、耗材、指导、随访所需交通通讯费等。网络直报系统宽带及维护费(软件升级、系统更新、数据转换、耗材等)。 | 按上一年度公安人口数据资料辖区内常住人口数计算。 |
13.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 13.1卫生监督协管 | 人口数 | 0.03 | 做好食品安全、职业病、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等事件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巡查每季各1次。 | 包括人力成本、相关表格印刷、装订管理、通讯、样品采集、物品消耗、相关部门协作以及培训和指导费等。 | 按上一年度公安人口数据资料辖区内常住人口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