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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八家三甲医院 停止门诊抗菌药输液
时间: 2016-03-24 0:00:00 浏览次数: 61 来源: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点击: 61 字号:[ ]

我市16家三级医院(除儿童医院、儿科和急诊科)将全面停止门诊患者输注抗菌药物!昨天,市卫计委确定喊停时间表:6月1日起,8家三甲医院全面停止;12月底前,8家三乙医院全面停止。

急诊、儿科 不在“喊停”范围

市卫计委医政处处长郑云蒸介绍,滥用抗菌药物会造成一些毒副作用、二重感染、耐药等问题,导致有一天会无药可用。

“急诊、儿科和住院不在喊停范围。”郑云蒸说,全面停止门诊抗菌药物的输液并不等于“不输液”,对于危重、急症等患者,以及病情变化较快的儿童,该输液治疗的还是要输液,只是对轻度疾病的患者,杜绝滥用抗菌药物。

哪些情况下才有输液的必要?首先,药物本身没有口服剂型替代,只能静脉输液。其次,患者的胃肠道功能较差,影响消化吸收或口服药对胃肠道造成刺激,需要静脉给药。此外,患者病情危重或特定部位感染,必须在短时间内快速起效,需静脉输液。“这些患者往往是急诊或住院患者,门诊患者如确实需要输液的,可转到急诊或办理住院。”

市卫计委六举措护航禁令

郑云蒸介绍,市卫计委将从六个方面规范医院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护航相关禁令。

1、加强药品购销管理,规范药品采购配送。

卫计部门将对各医院配置的抗菌药物品种数和清单进行备案。根据抗菌药物品种数限定,例如三级综合医院,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不超过35种;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医院)不超过40种。

2、加强药品使用培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

3、加强抗菌药物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使用。

我市从2012年起实行“阳光用药”工程——每个季度对各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去年,我市大部分三级以上医院(包括专科医院)中,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控制在20%以下。

4、加强门诊用药管理,规范门诊输液服务。

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只能由有主任医师职称的医生才能使用;限制使用级的抗菌药物,需要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的医生才能开方。

5、加强信息系统建设,规范临床用药监管。

目前各大医院的信息科正在改进相关软件,大约在5月初就可进入测试阶段。系统将对医生工作站的用药平台进行限制性管理,即使是主任医师,如果在门诊开抗菌药物输液的话,系统也会锁定其权限。

6、加强规章制度落实,规范违规行为处罚。

由医院药师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处方进行点评,开出不合理用药处方的医生,将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级甲等

医院名单

温医大附一院

温医大附二院

温医大附属眼视光医院

温州市中心医院

温州市人民医院

温州市中医院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温州康宁医院

三级乙等

医院名单

乐清市人民医院

瑞安市人民医院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平阳县人民医院

苍南县人民医院

平阳县中医院

瑞安市中医院

永嘉县中医院

(来源: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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