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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发布—温州市疾控中心对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做出回应
时间:2018-07-23 16:11:17 来源: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点击: 字号:[ ]



针对近日公众高度关注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春长生)生产的问题狂犬病疫苗和长春长生、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武汉所)生产的问题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事件,市疾控中心日前已组织对全市疫苗采购、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

狂犬疫苗属于二类疫苗由各县(市、区)疾控中心统一从浙江省平台采购;百白破疫苗属于一类疫苗,由省疾控中心按照省——市——县逐级供应经排查,我市使用的狂犬病疫苗都是国家药监批签检验合格的疫苗,国家药监局通报的涉事批次疫苗没有流入我市我市未采购使用长春长生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和武汉生物所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市疾控中心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继续按照有关法规、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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