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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医院“试管婴儿”技术顺利通过国家级评审
时间: 2019-01-21 09:34:18 浏览次数: 321 来源:市卫健委 作者: 点击: 321 字号:[ ]

1月15日下午,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女儿童医院生殖医学中心顺利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国家专家组现场评审,正式成为温州市级医院中首家具备开展“试管婴儿”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

温州市人民医院不孕不育门诊开诊近20年,于2014年经省卫生厅批准开展夫精人工授精项目。五年来,经过中心医护人员的不懈努力,成功帮助许多不孕不育的夫妻实现生育的梦想。然而,随着不孕不育的发病率不断上升,以及二胎政策的放开,辅助生殖医疗医疗需求与日俱增,医院现有的辅助医疗还远远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而在众多辅助生殖手段中,试管婴儿技术是最后关口,且怀孕成功率也最高。

当天,受国家卫健委委托,浙江省卫健委组织国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家库抽取7位专家,由浙江省卫健委徐玮带队,对温州市人民医院生殖医学中心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技术项目(以下简称“试管婴儿”技术项目)试运行进行评审。

温州市卫健委副主任吴尚斌、温州市卫健委基妇处处长钱正可、温州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赵翚、院长阮国模、副院长张红萍等参加了会议。专家组首先认真聆听了医院生殖医学中心主任沈晓露关于申请“试管婴儿”技术筹建工作和近四年来开展的夫精人工授精工作的汇报,并观看了汇报视频。之后,7位专家通过提问考核、查看资料、现场检查方式进行了专业严谨的评审,对生殖医学中心近两年开展的夫精人工授精工作和对开展IVF-ET/ICSI新技术所做的准备给予充分的肯定,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整改意见。

审查结束后,专家组经认真讨论,认为温州市人民医院生殖医学中心能严格遵守国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相关政策和社会伦理规范,在人才队伍、场地装修以及设备技术等各方面的指标均已达到国家卫健委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管理和技术规范要求,具备运行IVFI-ET/ICS(简称“试管婴儿”)技术的资质和能力,全票通过评审。

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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