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出台了《温州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温政办〔2017〕59号)和《温州市家庭病床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温卫发〔2018〕250号),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现阶段家庭病床服务先行在温州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浙南产业集聚区、洞头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试行,有条件的县(市)可同步开展试点。后续我市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调整扩大家庭病床服务的实施范围和保障水平。 近日,全市”首张家庭病床“在龙湾区状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患者王某成为全市首例家庭病床服务的受益者。作为温州市第一批家庭病床定点服务机构(第一批共13家机构,详见附表),状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今年7月初,便开展对该辖区内签约服务对象的调查筛选工作,并认真组建服务团队、编制服务流程、制定服务制度等,为开展“家庭病床”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家住状元街道中华路的王某,因多种疾病缠身,需长期卧床。在状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温馨提醒下,王某家属申请了“家庭病床”。申请后,王某觉得心里有了依靠,像她这种情况,常年躺在床上,家人也不能经常守在身边,平时有个什么小毛病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有医生定期上门,既为她做检查,又可以提供咨询及相应治疗,对她而言有很大帮助。 据悉,状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参加“家庭病床”医疗康复行动的签约责任医生和护理人员已有50多位。团队成员由状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派专业人员组成,每张“家庭病床”至少配一名签约责任医生和一名专业护理人员。 (委医政医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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