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期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考核的通知 | ||||||||||||||||||||||||
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期放射工作人员防护 知识考核的通知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经开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市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和形式 放射防护法律法规及放射防护等有关专业知识。本次考核采取书面闭卷考试。 二、考核对象 (一)全市放射诊疗单位上岗前未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的放射工作人员; (二)已经过上岗前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但超过两年未参加培训考核的放射工作人员。 三、考核安排 (一)考核地点:温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八楼会议室(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41号八楼会议室); (二)考核时间: 第一场:2020年12月24日 上午9:30—11:00; 第二场:2020年12月24日 下午2:00—3:30; 第三场:2020年12月25日 上午9:30—11:00; 第四场:2020年12月25日 下午2:00—3:30; 第五场:2020年12月26日 上午9:30—11:00; 第六场:2020年12月26日 下午2:00—3:30; 第七场:2020年12月27日 上午9:30—11:00; 第八场:2020年12月27日 下午2:00—3:30; 四、其它事项 (一)由温州市卫生监督所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届时可登录温州卫生监督信息网和温州卫生监督公众号查询; (二)请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负责通知辖区相关放射诊疗单位; (三)已报名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参加考核(见附件1,请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各单位需参加考核的放射工作人员,请于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2日登录温州卫生监督公众号(微信号:wzwsjd)或扫描二维码(附件2)报名,报名时自行选择考核时间(每人限报一场,若该场考核人数如果已报满,请选择其他场次); (五)因为疫情防控需要,参加考核的放射工作人员需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 联系人:项晓微、岑周亨;电话:56611054。 附件:1.温州市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考核报名表 2.放射工作人员网络培训及报名流程 温州市卫生监督所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1 温州市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考核报名表
附件2 放射工作人员报名流程 用手机微信关注“温州卫生监督公众号(微信号:wzwsjd)”点击“公众互动”的“会议/培训报名”项或者直接扫下面的二维码,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及单位信息,自行选择考核时间(每人仅需报一场,若该场考核人数如果已报满,请选择其他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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