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病是由生物地球化学因素、生产生活方式等原因导致的呈地方性发生的疾病。地方病防治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温州市涉及的地方病主要为碘缺乏病及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长期以来,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积极落实地方病综合防治措施,巩固防治成果,我市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关于开展“十三五“全国地方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的通知》(国卫疾控寄地便函[2020]27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分别于2020年6月开展“十三五”地方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自评工作,2020年9月开展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终期评估自评工作。 自评工作围绕防治措施落实、病人救治救助、监测评价、健康教育、能力建设与提高等方面开展,自评自查结论为温州市12个县(市、区)均已实现碘缺乏病消除目标并达到饮水型氟中毒控制标准。后经省级和国家复评,我市顺利通过“十三五”地方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和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终期评估。 (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