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地方标准,承担行政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普法工作。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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