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92/2020-00123 | ||
组配分类 | 内设机构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8-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部门名称 | 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处(挂传染病应急处牌子) | 负责人 | 潘江波 |
联系电话 | (0577)88390276 | ||
主要职责 | |||
负责组织拟订疾病预防控制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标准,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拟订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传染病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编制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传染病应急体系、能力建设工作。拟订对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同承担传染病的科学普及、新闻宣传等工作。协同做好疾控队伍建设工作。 规划指导全市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审核、指导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局应急预案、监测预警规划等相关工作。 拟订全市免疫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及处置、免疫效果评估等服务。指导开展寄生虫与地方病监测等防控工作。拟订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并指导实施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管理政策,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拟订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 承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依法组织查处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行为,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承担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公共卫生重大违法行为,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稽查考评,指导规范监督执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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