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92/2020-00168 | ||
组配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0-09-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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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并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组织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监督执行情况;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编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现场实施紧急处置、救护以及防疫处理;负责报送传染病疫情信息以及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爱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4、指导全市基层卫生、计划生育和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 5、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制定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7、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与规定。负责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计划生育药具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制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济政策,履行系统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8、负责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公共服务以及区域协作机制。 11、负责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全科医生等亟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12、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15、组织实施相关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对口支援工作。 16、依法管理全市中医药工作,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统筹发展。 17、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18、负责管理市级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以下称直属单位);负责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公共卫生委员会以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委本级决算、委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温州市卫生监督所 2. 温州市妇幼保健所 3. 温州市老年活动中心 4. 温州市急救中心 5. 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 温州市中心血站 7. 温州市卫生健康生育信息中心 8. 温州市中心医院 9. 温州市人民医院 10. 温州市中医院 11.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12. 温州市医疗器械修配所 13. 温州市戒毒中心 14.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15. 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16. 温州市市级公办医院管理中心 17. 温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二、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04,457.7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825.18万元,增长7.64%。主要原因是:市直属医院业务收入增加,相应的业务支出也同比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96,779.9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2,72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361.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1,360.96万元),占收入合计14.6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402,071.19万元,占收入合计80.9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1,986.63万元,占收入合计4.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0,37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782.97万元,占47.12%;项目支出264,594.70万元,占52.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962.8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433.94万元,下降11.45%。主要原因是:市直属医院和市直属公卫单位基建项目基本完成相关基建拨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320.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2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4,102.34万元,增长7.17%。主要原因是:市直属医院和市直属公卫单位人员增加及公积金缴纳标准提高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320.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94.42万元,占0.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66.33万元,占28.97%;卫生健康(类)支出41,504.49万元,占67.6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955.48万元,占3.1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363.63万元,支出决算为61,32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9%,主要原因是收到中央和省级下拨的相关经费。其中: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42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为年中省拨经费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553.48万元,支出决算为12,34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相关规定社保缴费比例降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21.42万元,支出决算为5,41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算差额。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08.42万元,支出决算为1,7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单位基本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411.89万元,支出决算为1,36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单位基本运行经费有所节约。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45.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5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委机关一般行政管理项目经费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年初预算为11,480.03万元,支出决算为7,96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根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从综合医院项调整为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中。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年初预算为4,848.02万元,支出决算为4,81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经费略有节余。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年初预算为3,372.15万元,支出决算为3,34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经费略有节余。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61.25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根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从综合医院项调整为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中。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443.99万元,支出决算为3,48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略有追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003.31万元,支出决算为96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略有节余。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285.63万元,支出决算为1,31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略有追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046.04万元,支出决算为1,9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略有节余。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139.82万元,支出决算为1,21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中心血站费用有所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64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61.25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收到中央和省级下拨的相关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预算为3.51万元,支出决算为2,09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收到中央和省级下拨的相关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他公共卫生经费有所节约。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收到中央和省级下拨的相关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他计划生育事务经费有所节约。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99.97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单位医疗经费略有节约。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37.87万元,支出决算为1,49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医疗经费略有节约。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64.41万元,支出决算为2,69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员体检人数减少相关经费节约。 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10.66万元,支出决算为21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略有追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58.75万元,支出决算为85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略有节约。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76.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8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追加相关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73.59万元,支出决算为46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追加相关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046.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364.29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人员费用、社保经费、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682.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43.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7%。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644.06万元,下降54.60%。主要原因是:市直属医院和市直属公卫单位基建项目基本完成相关基建拨款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43.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703.76万元,占32.65%;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7,639.86万元,占67.3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485.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2%,主要原因是根据信息化建设、基建项目施工进度安排相关经费。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308.94万元,支出决算为3,70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信息化建设、基建项目施工进度下达相关经费。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101.17万元,支出决算为7,3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建项目按施工进度下达相关经费。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相关经费略有节余。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育运动康复中心建设经费追加。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42万元,支出决算为15.31万元,完成预算的30.36%,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占21.06%,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3.69万元,下降53.4%,主要原因是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人员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2万元,占36.71%,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1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略有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7万元,占42.24%,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11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略有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4.46万元,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预算的72.2%。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医疗卫生国际合作交流、人口、环境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人次减少。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5.62万元,完成预算的37.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相关费用控制较好。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2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执法检查、监测预警、扶贫救治、专项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0.96万元,支出决算为6.47万元,完成预算的20.9%。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省市来我市政策调研、考察学习、工作交流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相关费用控制较好。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81批次,累计484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4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省市来我市政策调研、考察学习、工作交流等支出。接待484人次,81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卫健委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二级项目152个,共涉及资金12,415.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1.28%。组织对2019年度温州健康大数据应用群(省健康示范推广项目)、五医改扩建工程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27.7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7.85%。 组织对“献血人员费用”“预拨登革热防治专项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献血人员费用”项目委托委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 市中心血站根据年初制订的预期绩效目标结合当年工作实际情况较好地完成了献血人员误餐、交通补贴等后勤保障工作,全年共完成采集机采血小板11084U,采集人次8181人次,圆满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温州市计划生育指导站”“温州市中心血站”等2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3.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56.12万元。其中,对“温州市计划生育指导站”整体支出委托委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市计划生育指导站项目绩效目标较清晰明确,形成了产出和效益类指标体系,在职人员控制率在87%以上,项目预算执行率达97.1%。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完整且执行到位。预算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2019年度该站为社会提供了良好的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宣教和随访服务,带来较好的社会效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卫健委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献血人员费用”及“预拨登革热防治专项经费(市六医)”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献血人员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2万元,执行数为111.04万元,完成预算的99.1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采集机采血小板11000U,采集人次8000人次,;二是采集机采血小板11084U,采集人次8181人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机采献血人员纪念品发放未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二是预算支出需进一步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相关物资管理规定制订纪念品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细化预算支出内容。 2019年度温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金额单位:万元
预拨登革热防治专项经费(市六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9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采购监护仪5台(带中央监护系统);二是采购有创呼吸机2台、转运呼吸机1台、无创呼吸机1台。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效益目标未细化、量化,投入目标未见详细测算说明;二是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不完善,未及时完成设备出入库登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将项目预算细化到项目具体内容;二是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及时完成设备验收及出入库登记。 2019年度温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分表 金额单位:万元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度本部门由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7个,预算金额共计780.38万元。其中: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秀的项目2个,分别是①预拨登革热防治专项经费(市六医),预算金额100万元,执行数为9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登革热防治专项设备购置;②预拨登革热防治专项经费(市卫健委), 预算金额66.01万元,执行数为66.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基层消杀人员蚊媒防治工作专项培训班和完成市区登革热应急消杀工作。评价等次为良好的项目5个,分别是①建设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工作经费, 预算金额17.4万元,执行数为1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组织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建设工作现场交流培训会及相关政策调研咨询等工作;②系统公开招聘考试经费, 预算金额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019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和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考试;③预拨登革热防治专项经费(市疾控中心), 预算金额78.5万元,执行数为7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登革热防治相关物资、设备、防护用品等购置,以及开展蚊媒密度监测评估及登革热病例的核心区、警戒区和监控区消杀工作;④双随机抽查监管, 预算金额13万元,执行数为12.59万元,完成预算的96.85%。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公共场所、学校和涉水产品的检测;⑤2019年110流浪精神病人专项经费, 预算金额130万元,执行数为1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流浪精神病人救助工作。评价等次为一般的项目1个为“最多跑一次”项目信息化建设费用, 预算金额370万元,执行数为355.98万元,完成预算的96.21%。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院前急救120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市卫健委组织对“献血人员费用”进行了部门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该项目预算金额112万元,执行数为111.04万元,完成预算的99.14%。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献血人员误餐、交通补贴等后勤保障工作。 2019年度温州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3.97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机关运行成本控制较好。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61.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32.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90.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38.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96.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05.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6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卫健委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0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直各医院内部转运急救用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8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指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项):指其他公立医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3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用于计划生育服务的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8.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3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4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4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安排的支出。 4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安排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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