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健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计委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卫科教发﹝2012﹞85号 )和我省《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意见》及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温州市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现就2021年度温州市初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中除参加临床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外的其他各类初级(师)卫技人员。
二、培训内容与方法
培训实行四年为一周期滚动式管理,学员每年需要完成4门理论课程(专业必修课1门,公共必修课1门,选修课2门),均采用网络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员每年完成理论课程培训及考试成绩合格,并获得Ⅰ类学分5分,视为当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合格。2021年起培训数据上传至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学员可通过医教管理APP或掌上华医APP“继教管理”频道自助查询。
每年按规定获得相应的一类学分,四年内所获得的I类学分不低于20学分,并按计划完成全部理论课程学习,经考核成绩合格,由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核发《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
三、专业课程分类
1、西医类,含:临床医学、心电、脑电、麻醉、病理、口腔医学、康复医学技术、计划生育等;
2、中医类,含:中医、针推等;
3、预防医学类,含:预防医学、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公共卫生、职业卫生、健康教育等;
4、护理类,含:护理学、助产、中医护理等;
5、医学影像类,含:影像技术、超声波医学、核医学、肿瘤放射治疗技术等;
6、医学检验类,含:临床检验、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7、西药类;
8、中药类;
9、社区护理类;
10、全科医学类。
2013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临床、中医、口腔、中西医结合四个专业的毕业生须参加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此该四个专业的学员在规培期间无须报名参加温州市初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已参加或即将参加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人员应选择社区护理类别学习,全科医师选择全科医学类。
四、报名缴费及培训流程
学员报名前,所在医疗卫生单位管理员须登录华医网卫生培训管理系统后台---点击举办项目---设置(选择)缴费方式,详见“附件1”。单位缴费方式设置完成后,本单位学员方可报名。
1、报名: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和本单位学员报名工作。学员登录并进入掌上华医APP的“区域培训”频道,点“进入”-“选课”-《2021年温州市初级继教培训》-“报名”,详见“附件2”。报名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各医疗卫生单位管理员可以通过后台查询本单位报名缴费情况。
2、培训:缴费完成后,学员点“培训”开始学习,学习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
3、远程网络课程线上考试:学员完成本年度所有课程学习及课后练习题后,还需刷脸参加线上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线下专业理论考试报名。线上考试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
4、专业理论课程考试:
(1)护理学、社区护理学专业:2021年10月30日、10月31日,上午9:00-11:00;
(2)中医学、中药学、西医学、西药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专业:2021年11月6日、11月7日, 上午9:00-11:00。
具体考试流程见附件3。
5、关于补考:2021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流程见“附件3”。
6、考试成绩查询:“掌上华医”app“区域培训”频道中,“学习记录”模块可查询。
五、收费标准及开票方式
(一)网上理论课培训费220元/人。
(二)开票方式:
个人在线缴费同时可申请电子发票,获取电子发票后可下载打印。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发票抬头或税号错误,36个月内可通过“订单详情”自助修改发票一次,再次错误不予更换。
医疗卫生单位管理员上传缴费凭证时,须填写开票信息及发票收件信息,纸质发票于收款后14个工作日内由华医网公司负责寄送。
六、联系方式
温州市继教办 陈筱好、 徐茜茜 电话:0577-88813564
华医网浙江办事处 曹煜、李雯 电话:0571-87062722
13958074370
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