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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有关事项公告
时间:2021-04-07 18:02:4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 ]

 根据《2021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单位卫技人员的公告》要求和浙江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2021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日期: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具体面试时间段和地点:见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1年4月12日10:30—4月24日10:30,考生可自行登录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右下角“招聘考试”栏目(网址:http://wjw.wenzhou.gov.cn/)进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再次打印。

 四、考生须知

(一)考前准备

 1.考生考前应自觉减少外出,保持身体健康,注意安全和个人防护,合理安排食宿,避免人员聚集。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摸车上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做好自我防护。

 2.考生出行前仔细检查身份证、准考证,如实填写《2021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考试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填写两份,面试及笔试各出示一份,以下简称“《承诺书》”)、浙江健康码(是否为“绿码”)以及2B铅笔、签字笔等必要考试用具。进入考点时,需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浙江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应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听从引导人员有序入场,在入口处测温通道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进行接受“亮码(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管控措施,健康码为绿码、体温<37.3℃、戴口罩的考生方可进入。未佩戴口罩、证件不全的考生,不能进入考点。陪同人员不能进入考点。

 3.考生应主动向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及国外旅居史等异常情况。若有上述情况,需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统一从考生入口入场,考生车辆不得进入考点,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考点地处交通要道,考生须充分考虑天气、交通、防疫检测等因素,提前做好时间安排,充分预留考点防疫检测时间。

(二)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需提前1个小时到达候考室,面试开始10分钟未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要按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及时间要求,服从各招聘医疗卫生单位疫情防控要求有序进入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叉。考试开始前由监考人员进行考场检查、证件核对等考前检查工作(《承诺书》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取保存)。

 3.候考时,考生服从监考人员安排,间隔就坐,保证一米以上距离。

 4.考生在面试答题环节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且出现相关症状的、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或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应全程戴口罩。

 5.考试完毕,尽快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避免聚集。

(三)笔试注意事项

 1.笔试开始30分钟未报到者,取消笔试资格,开考1小时后经监考老师同意方可离场,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点后不集聚、不扎堆,可选择直接进入考场(教室),坐到自己位置,不得随意走动,避免和无关人员交叉。考试开始前由监考人员进行考场检查、证件核对等考前检查工作。考生须按规定将《准考证》、有效证件、《承诺书》放置在座位上角规定位置便于监考人员核对信息(《承诺书》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取保存),并在监考人员要求下,逐一摘除口罩核查身份。

 3.考生在笔试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健康码”为绿码且出现相关症状的、“健康码”为非绿码或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应全程戴口罩。

 4.笔试答题前应先在试卷规定位置正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开考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试卷有字迹不清,卷面缺损,可举手提问,但不得询问与试题内容有关的问题。考试完毕,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考生分考场、分批次有序退场,尽快有序离开考场,避免聚集,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严禁将手机等具有联网、记忆、存储、翻译、编程等功能的电子产品以及书籍、笔记、纸张(包括空白纸张)等带入考场,不符合规定的物品一律放置在规定位置,违者按违纪处理。

 2.考场内不得出现交头接耳、喧哗、摇晃、吸烟等影响和干扰其他考生的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违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予以处理。

 3.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出现发热、咽痛等相关症状的,应第一时间要求其戴好口罩,由医务人员研判后决定启动应急处置机制进行管控,由流动监考人员负责受控转移至特殊考场继续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到临时隔离室接受排查;不能坚持考试的立即由流动监考人员负责转移至临时隔离室排查。全体考试参与人员须全力配合医务人员研判和工作人员处置,严禁擅自离开。

 4.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因疫情防控规定而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5.成绩等相关考试信息均发布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五、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1.参加本次考试的所有考生请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如有异常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到过或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接触过疫情重点人员),须主动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告知书》(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填写,以下简称“《告知书》”),尽早向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告知书》填写完整并签字后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wzwjw_zzrsc@163.com,咨询电话:0577-88580100。

 2.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暂缓来温返温,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安排出行。对尚处疫情中高风险等级管控区域却仍跨省域流动的来温返温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 市、区) 或直辖市所在街道(乡镇)的其他来温返温人员,到达目的地须核验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证明的,就近引导至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对核酸检测阴性者,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对出现疫情社区传播地区或由当地政府宣布实施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浙返浙人员,经综合评估,可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当地政府取消全域封闭管控后,对原管控范围内的非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 市、区) 或直辖市街道 (乡镇)来浙返浙人员,不再实行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5.对入境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结束健康管理。对缺乏居家健康观察相关居住条件的入境人员,可在当地指定的适宜场所实施健康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初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和居家健康观察期满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必须由2个以上核酸检测机构进行平行检测。

 6.浙江“健康码”为绿码、健康状况正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7.浙江“健康码”为绿码,考前14日内曾出现相关症状的,已在定点医院就诊,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出现相关症状的,应由考点相关人员负责通过防疫特殊通道受控转移(有症状者及陪同人员均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经过人员密集区域) 至临时隔离室进行排查,无流行病学史的考生安排在特殊考场考试,有流行病学史的考生受控(譬如安排救护车)转送至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笔试环节的定点医疗机构为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发热门诊,面试环节由各招聘单位确定)排查。

 8.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在考前7日内提供1次核酸检测阴性和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9.不得参加考试情形。(1)仍在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2)未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以及日常健康检测期的来浙返浙考生;(3)按要求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而无法提供的考生;(4)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等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的考生。

 六、其他事项

 如考试开始前国家出台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其他疫情防控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7日


附件1:考试个人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2:考生个人健康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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