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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派王海等同志担任市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的通知
时间: 2021-06-02 17:44:28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点击: 字号:[ ]

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委派:

 王海同志任温州市中心医院(市肿瘤医院)总会计师,不再担任温州市中西结合医院总会计师职务;

 戴笑韫同志任温州市人民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总会计师,不再担任温州市中心医院(市肿瘤医院)总会计师职务;

 徐旭利同志任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总会计师,不再担任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市优抚医院)总会计师职务;

 李虎石同志任温州市中医院(市气功疗养院)总会计师,不再担任温州市人民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总会计师职务;

 李小男同志任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市优抚医院)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曹文瑛同志不再担任温州市中医院(市气功疗养院)总会计师职务。

 总会计师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




中共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温卫党〔2021〕3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