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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将至,温州卫监助你“安心游”
时间:2021-06-21 18:24:02 来源: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点击:122 字号:[ ]

      盛夏将至,也是游泳场所陆续开放的时期,为了确保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保障游泳人群的身体健康,温州市卫生监督所结合国家双随机工作,近日对瑞安市游泳馆、温州绿城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大悦观邸营业部游泳池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开展水质抽检。

此次重点检查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游泳池水循环、过滤、消毒设施运转情况,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水质日常检测及公示情况等。





检查发现两家游泳场所总体卫生状况较好,但存在未按规定索取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的相关资料、未严格按照规定设置浸脚消毒池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游泳场所限期落实整改。

下一步,我市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加强对游泳场所的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检游泳场所水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水质检测结果。


公众到底该如何选择泳池?

主要为“五看”

一看有无卫生许可证

按照要求,游泳场所的经营者应将卫生许可证悬挂于场所明显位置。有了卫生许可证,说明该场馆通过了卫生健康部门的审查、检测和监督,符合市场准入要求。

二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等级

按照游泳场所的卫生状况和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依次分为A、B、C三个等级,等级越高,证明卫生管理越到位,卫生质量越可靠。

三看水质检测公示情况

游泳场所每场开放前、开放时均应进行池水余氯、PH值、温度等自检,检测结果应在入口醒目位置公示并注明测定时间。

四看水质是否清澈

看水质是否清澈见底、有无漂浮物、是否浑浊。

五看更衣室的环境

主要看是否整洁、干净,有无杂物,空气流通。


如果在“五看”中发现泳池卫生条件存在问题,可及时拨打市长热线12345进行投诉举报,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反映。


良好的游泳环境需要

游泳场所、泳客和社会公众共同努力


对泳客的要求

①患有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性病、传染性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心脏病、精神病患者、酗酒者及其他不宜人群不得进入泳池游泳。如实填写健康承诺单。

② 泳客下水前,必须冲净全身,穿上洁净的泳衣裤及戴好泳帽,通过浸脚消毒池进入泳池。

③ 泳客绝对不能在游泳池内大小便、吐痰或擤鼻涕等。


泳客的自我保护

① 佩戴游泳镜,不要戴隐形眼镜以免感染。

② 泳客最好自带拖鞋、浴巾等个人用品。

③ 泳后用清水冲洗全身,头部、脸部重点清洗。

④ 每次游泳后最好及时滴抗菌素眼药水,能起到预防感染、缓解或消除游泳引起的结膜充血及其他不适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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