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潘江波同志任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处长,免去其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应急办公室主任职务; 毛瑞昂同志任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应急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处(科技教育处)副处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宁益同志任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处处长,免去其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处长职务; 缪一艇同志任中共温州市中医院(市气功疗养院)委员会委员、温州市中医院(市气功疗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温卫党 [2021] 39 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