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委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温州新民妇产科医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陈默 医疗机构地址:温州市双屿镇中国鞋都一期33号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注销诊疗科目 核准变更后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门诊) /外科(门诊) /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精>管结扎术、人工终止妊娠术) /儿科;新生儿专业 /眼科(门诊) /皮肤科(门诊)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变更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3日 特此公告。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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