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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装店小阁楼内暗藏“玄机"
时间: 2022-10-31 16:16:1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点击: 字号:[ ]


女装店小阁楼内暗藏“玄机"

案情简介

近日,温州永嘉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永嘉县瓯北街道某营业房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为一女装店,店内有阁楼,阁楼内查有一台光谱+激光仪器、一台无针水光仪和一本VIP顾客服务登记本等。该场所不能出示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场所经营者兼操作者王某某不能出示有效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经调查核实,王某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永嘉县瓯北街道某营业房阁楼内开设诊疗场所开展激光类等医疗美容项目,执业期间的违法所得为4560元人民币。

处理结果

1、罚款人民币柒万陆仟(76000.00)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肆仟伍佰陆拾(4560.00)元人民币;3、没收被暂扣的器械。

法律依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举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二)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医疗卫生人员;(三)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第二款:“医疗机构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的规定。

典型意义

      近年来,医疗美容越来越普及,这让一些不法商家有利可图,动起歪脑筋,一楼设置美睫、美甲、洗脸护肤、服装等店面,二楼隐蔽点整起了非法医疗美容的行当。在场所不具备医疗条件、实施者不具备专业技术和资质的情况下,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导致手术失败、副反应、感染等危害,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本案件是隐匿在一服装店内,不易被发现,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本案的及时查处,有效地遏制了医疗美容市场的乱象,保护广大消费者健康权益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