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7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对达到校验期的医疗机构开展校验工作,现将校验结果予以公告。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4日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校验结论
温州口腔医院
温州市东明路283号(株浦大厦商业楼1、2、4、5层)
合格
温州芘丽芙美容医院
温州市黎明西路33号海发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