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人生第一证”——《出生医学证明》知多少
发布时间:2022-11-29 丨 来源:温州市健康妇幼指导中心

《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由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信息证明,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血亲关系。也是户籍登记机构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新生儿获得国籍、接受保健服务的医学依据和凭证,实行一人一证管理。作为孩子的“人生第一证”,具有重要意义。

《出生医学证明》申领须知

《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对象。原则上由新生儿母亲为新生儿进行首次申领,并提交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非新生儿母亲申领的,还需要提供新生儿母亲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新生儿在助产机构以外的场所如家中、野外、路上等地出生,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

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其母亲可以通过浙里办APP进行《出生医学证明》的线上申领。

宝宝取名须知

《出生医学证明》是每一位孩子的人生第一证,孩子的姓名也会在此份证明上首次登记,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后续落户登记、医保社保参保、就学、就业等业务的办理。为了给孩子取一个寓意深远、独一无二的好名字,家长们都会做很多功课。为了不与别家的孩子重名,不少父母会使用一些冷僻字给孩子取名,殊不知一些冷僻字不属于国家通用规范汉字,会给孩子在后续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申报落户、就学、就业等方面造成诸多麻烦。

2013年国务院发布了《通用规范汉字表》文件(国发〔2013〕23号),要求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应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文件也规定了新生儿父母在首次申领《出生证医学证明》时,应该使用规范的汉字。我市《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按照国家通用规范汉字文件要求执行,并保持与国家《通用规范汉字表》同步更新。

因此,我们的准爸准妈们在给孩子取名前务必提前查询国家通用规范汉字表,使用规范汉字,以免给自己造成甜蜜的困扰。

《出生医学证明》换领须知

《出生医学证明》有以下情形的,新生儿监护人或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向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申请换领,并交回原证:

(1)被涂改或字迹不清的;

(2)私自拆切副页的;

(3)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或补发专用章,或用其它印章代替的;

(4)严重损毁不能辨认的;

(5)其他原因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

换领时,应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换领登记表,并提供原《出生医学证明》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出生医学证明》仅记载新生儿父母一方信息的,可只提供记载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由本人换领的,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出生医学证明》补领须知

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新生儿监护人或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管理机构申请补领与原证内容一致的《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领登记表、提交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补领副页的(用于户籍落户),还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由本人补领的,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已经落户的新生儿其《出生医学证明》遗失需要补领的,新生儿母亲可以通过浙里办APP进行《出生医学证明》的线上补领。

《出生医学证明》线上申领、出生“一件事”线上办理须知

通过浙里办APP,新生儿母亲可以为宝宝单独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

单办《出生医学证明》:只有新生儿父母均为中国籍,可由新生儿母亲通过“浙里办”APP首页搜索“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按页面提示录入所需信息,即可线上提交申请。

出生“一件事” 多证联办:新生儿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为浙江省内家庭户,(非集体户、非挂靠户),新生儿为婚生子女,随父或母姓,拟落户浙江省内家庭户。可由新生儿母亲通过“浙里办”APP首页搜索“出生一件事”,母亲人脸识别验证后,进入情形选择,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内容,按页面提示录入并上传所需信息,即可线上提交申请。

注意事项

1.新生儿姓名一旦提交成功,原则上不予更改。

2.提交材料成功后,各事项均可选择“自取”或“付费邮寄”。

3.新生儿父母涉及身份信息不全、未婚、单亲、外国国籍等特殊情况不能申请出生“一件事”,需要线下办理。

4.线上完成医保参保登记后,请尽快在“支付宝”“浙江税务社保缴费”为新生儿进行医保缴费,逾期会影响当年参保资格。

主办单位: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3303000039号
浙ICP备 06033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