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温州市中心血站  > 党群建设  > 文明创建
献血服务二科“巾帼文明岗”激励措施
时间: 2022-12-29 11:18:1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字号:[ ]

一、目的:为了健全“巾帼文明岗”的科学管理机制,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和血液安全,结合科室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献血服务二科全体成员的奖励和处罚。

三、引用依据:参见温州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奖惩制度》。

四、管理部门:中心血站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及“巾帼文明岗”领导小组。

五、奖惩原则:考评奖惩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

六、奖惩内容:

6.1 奖励

6.1.1奖金来源:

按血站《绩效工资管理办法》依据科室月度工作量完成计划指标情况进行测算。

6.2 奖金发放

6.2.1按照《献血服务科月度考核评分标准》及《献血服务科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发放相应奖金系数的绩效奖励。

6.2.2凡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了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年度考核结果优秀者作为血站先进个人奖励。有突出事迹,在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奖励的同时,对先进级别为血站级以上者,科室奖励200元(以证书、文件为准)。

6.2.3凡在工作中取得科研成果、获得项目基金、发表论文或有发明、创造、提出技术改进及合理画建议的按如下标准给予奖励(以证书、文件及论文原件为准):

6.2.3.1成果奖励,按照不同等次,科室奖励血站奖励额的10%(参见血站成果奖励)。

6.2.3.2论文奖励:鼓励员工撰写论文,在国内省级以上杂志刊物发表,科室奖励200元/篇。

6.2.3.3科室职工参加各类公益活动、比赛、知识竞赛等,除血站对参赛人员作奖励外,对获奖级别为血站级以上者,科室奖励一等奖200元/人次,二等奖100元/人次,三等奖50元/人次。

6.2.3.4凡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用并收到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根据效益大小,科室给予奖励100-200元。

6.2.4因安全驾驶(月度无事故),车容车貌整洁,车状维护良好,按时做好空气消毒,科室每月给予车辆安全行驶奖100元/月。

6.2.5对积极参与“巾帼文明岗”公益活动及“无偿奉献活动”,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并在年终优秀职工评比中给予优先考虑。

6.3处罚

6.3.1凡违反劳动纪律者,按如下标准处罚:

6.3.1.1上班迟到、早退5分钟之内一次扣10元,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一次扣20元,迟到10分钟以上者,依据造成工作负面影响情况参见血站《工作人员奖惩制度》处理。

6.3.1.2旷工1天扣当月工资,旷工2天以上者扣旷工期间工资和当月绩效工资,严重者,由血站办公室处理。

6.3.1.3 凡擅离工作岗位者,一次扣100元,如造成不良后果者,由血站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处理。

6.3.1.4上班时间做私活者,发现一次扣50元,影响工作者,扣除当月奖金。

6.3.1.5无故缺席会议、学习、公益活动一次扣50元,迟到一次扣20元。

6.3.2凡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出现差错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及造成影响程度,由血站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处理。

6.3.3工作人员出现质量问题,根据情况扣除相应奖金:

6.3.3.1体检岗:不合格者漏者由血站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处理。

检验初筛岗:血型定型错误:扣50元/人次;血型标签贴错:检验初筛岗扣100元/人次。

6.3.3.2乙肝表面抗原强阳性漏检:扣100元/人次。

6.3.3.3采血岗:血型标签贴错未核对,扣50元/人次;凝血:扣25元一个单位,留样错误:由血站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处理。

6.3.3.4热合岗:热合通管:扣50元/袋;留样错误:由血站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处理。

6.3.3.5写证岗:标签未核对:扣100元

6.3.4凡违反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生各种工作记录、报表资料记录不全、差错者,视情况一次扣50-200元或由血站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处理。

6.3.5因服务态度问题而受到投诉并经证实,视情节由血站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处理扣除200元至3个月的奖金,服务态度恶劣,且屡教不改的,视情节扣除6-12个月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待岗,下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