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2019—2021年度浙江省无偿献血表彰申报确认正式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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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浙江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0年修订)》有关规定,已启动2019—2021年度全省无偿献血先进表彰工作。 按照《关于统计报送2019—2021年度全省无偿献血表彰信息的通知》(浙卫办发函〔2022〕54 号 )文件精神,现对全省符合申报2019—2021 年度全省无偿献血的73520名献血者名单进行公示(其中,特别奉献奖:668人;之江杯奖:3350人;奉献奖:69502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7月17日。 2019—2021年度浙江省无偿献血表彰申报确认途径 符合本次浙江省无偿献血特别奉献奖、之江杯奖、奉献奖表彰条件的献血者,可以在支付宝浙江电子无偿献血证中,便捷完成表彰申报确认。打开支付宝首页,搜索"浙江献血",打开小程序,点击首页“2019-2021年度浙江无偿献血表彰申报确认”状态条即可进入,查看表彰申报情况并进行确认。 符合本次表彰申报的献血者,可以核对确认表彰申报奖项,并确认表彰申报地。如未做确认修改,将以最后一次献血地为默认申报地。 关于2019—2021年度浙江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拟表彰名单 特别奉献奖 之江杯奖 奉献奖 长按二维码,即可查看奖项名单 一、评奖标准及献血次数折算方法 依据《浙江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0年修订)》有关规定,相关评选标准如下: (一)无偿献血奉献奖。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献血量累计达2000毫升以上或稀有血型者其献血量累计达 1000 毫升以上,此前未获得过此奖项的个人。 (二)无偿献血之江杯奖。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其献血量累计达10000毫升以上或稀有血型者其献血量累计达5000 毫升以上,此前未获得过此奖项的个人。 (三)无偿献血特别奉献奖。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其献血量累计达 30000 毫升或稀有血型者其献血量累计达15000 毫升以上,此前未获得过此奖项的个人。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 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公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 二、申报须知 1、为方便献血者申报,根据《浙江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0年修订)》,本次表彰是通过全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核实申报信息,为全省所有符合条件的献血者自动申报相应奖项(此前已获得过同类奖项的,不重复评奖。可以在“历史表彰记录”中,查询历史获奖情况)。献血者只需通过支付宝“浙江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在线确认您在全省的献血记录无误即可。 2、如献血记录存在缺失导致未能准确申报的,献血者可通过“浙江电子无偿献血证”中的“意见建议”功能,选择“献血记录补录”并提交补录材料,并与申报地采供血机构联系。 3、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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